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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总是始于自我欺骗,最后止于欺骗他人。这就是所谓的罗曼史。

    回到家洗个澡吃点东西再问候一下老妈那脆弱的神经后,就已经差不多是11点了。黎祖儿心想,就算现在倒头睡,也睡不到2小时睡不香,索性就不睡了。泡了杯咖啡,盘腿坐到沙发上开始看宁燕夕的日记。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是字写得好,连文采都很了不得!

    比如开篇第一页,描绘她和关郁辉的相遇——

    对比于宇宙里的星群而言,人类的生命,短暂得宛如尘沙蝼蚁。

    那么,又是怎样一种令人畏惧的命运,令我与他相见?

    在我们,都可称之为最美好的十九岁那一年。

    我至今仍然能想起那个画面,我从讲台上落荒而逃,撞到台后的他,凌乱的道具布景和电线将我们纠缠在一起。我还记得高而阔的天花板上吊着的日光灯一晃一晃,惨白色的光束里,有无数的细尘用一种缓慢的速度飞行。

    其实有无数种必然,本可以阻止我们相遇。

    如果那天上台的不是我;

    如果那天抽签的结果我不是7而他不是8;

    如果我没有搞砸那个演讲……

    然而,命运的女神却从不慈悲,亦不怜悯。她微笑着,用一条丝带把我们两个系紧。我本以为那是缘分。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孽缘。

    “乖乖……”黎祖儿惊讶,“敢情他们两个还是老情人?19岁时就认识了啊!”然而,宁燕夕的笔触总是很虚幻,文字虽然很美,却始终没有清晰的事件。更多时候,她只是呓语般地诉说她的爱情。

    罂粟一般的爱情。

    大体来讲就是她对关郁辉一见钟情,但关郁辉总是对她若即若离,最后两个人虽然在一起了,可她还是很没有安全感,觉得会被背叛,觉得他不爱她。日记里还暗指关郁辉心中一直有另一个女人的存在,黎祖儿拧着眉毛,总觉得她指的那个人就是朱玳儿。可是,再一想那位正室的容貌,就觉得不可能。换了任何眼睛没瞎的人,都会选大美人,而不是土掉渣的朱玳儿吧?

    不过也难说,朱玳儿虽然貌比无盐,却有万贯家财,也许关郁辉就是为了少奋斗20年才娶她的。要真是这样,这个宁燕夕还真是蛮可怜的。

    日记不多,不过20多篇,每篇用1、2、3、4隔开,并没有写日期。不过,从字迹看,中途换了很多支笔,应该不是在短时间内编出来做假的。

    最后一篇,只有一句话:“一万年后,我从林中走过,从地上捡起的琥珀中,有你的肋骨。”

    黎祖儿的睫毛颤了一下。这最后一篇日记,虽然只有24个字,但细细咀嚼全是数不尽的相思之意,缠绵入骨。

    没想到宁燕夕还是个文艺女青年啊!

    再回想昨天见到她时的情形,她把纸巾递给她,冲她微笑。妩媚里,有着谁也比不了的优雅……那样一个人怎么会杀人呢?

    因为职业的缘故,黎祖儿见过无数的罪犯。他们有的斯文有的暴戾有的镇定有的阴沉,虽然千姿百态,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眼神都因过于丰富而浑浊。

    可是大美人不同,她的眼瞳非常清澈,还带点婴儿的钢印蓝。尤其是她最后回头的那个微笑,眼角微微弯起,那笑容里没有嘲讽没有轻蔑,有的只是很纯粹很纯粹的欢愉。

    黎祖儿合上复印件,长长地叹了口气。再看手表,不知不觉中竟然已经12点半了,赶紧起身走人。

    卫景辞那人她太了解了,是绝对不允许迟到的。

    她发动小绵羊,开始争分夺秒地赶路。结果证明,意外像个喜欢恶作剧的顽童,总是在最不设防时前来拜访。当她抄近路拐到一条叫桃源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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