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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这样的伟岸男子爱着,那女人是不是觉得很幸福?

    佳伲将额头抵上冰冷的窗玻璃,突然轻轻笑了,自己在想什么呢?那男人并不喜欢自己啊;况且,他就要有一个未婚妻了不是吗?

    而她自己——也没有爱上他,只是对他有一点好感,有一点心动。现在,她既然知道他已经名草有主了,就按捺下自己的心情,有何不可?她可从来不是会为了爱情而要死要活的女人啊,眼下只是需要把那对陆沉暮的一丁点恋慕扼杀在襁褓中——这并不难,对吧?

    佳伲这样问着自己。然而,心头却突然不确定起来。她虽然不是第一次谈感情了,但也能隐约感到这一次不同以往。她第一眼看见陆沉暮的时候,他坐在头等舱的靠窗座位里,皱着眉闭着眼,正在听耳机里的音乐。

    在那一刻,她就很想飞跑过去,伸手抚平他眉头上的褶皱。他不开心吗?佳伲觉得自己多事,却又忍不住关心。

    后来再一次见到他,他摇身一变成了REX·LU。而她虽然不崇拜REX·LU,但也知道REX是个多么有鉴赏品味的画商。他不像别的商人那样浑身充满铜臭,他每次与她眼神交会,她都能从他狭长的黑眼睛里找到尊重与安定的感觉。

    唉……佳伲轻悠悠地叹了一声,喝光杯子里的酒。如果他没有女朋友,那么叶佳伲和陆沉暮——会是非常相配的一对。他们都爱画,性格互补,她外向疯狂,他沉稳内敛,在一起一定不会觉得无聊。

    可是,他偏偏有女朋友了。所以,她什么也不能做。

    叶佳伲走回大床边,把自己的身体抛向绵软的席梦思床垫。她浑身放松了,闭上双眼拉高棉被,明明是准备要睡了,脑海中却一瞬间闪过了那男人的样子——轮廓深透的脸颊,深具艺术气质的黑框眼镜,镜片后的双眼闪烁着淡定的光。她自嘲地笑了笑,翻了个身,将脸庞埋入松软枕头里。

    陆沉暮啊陆沉暮,今夜你可睡得好?在被你用礼貌疏远言辞拒绝以后,我竟然——开始有点儿想念你。

    回来一个星期以后,日日忙于画展的陆沉暮终于抽出半天的时间来,可以约女友顾芷洁一起吃顿饭。他最近实在太忙了,所以这半天的空闲时间他决定善加利用;而这个所谓的“善加利用”,就是指他打算在晚餐时分向女友求婚。

    这日下午一点,陆沉暮打电话去“和风名厨”定位——那是顾芷洁最喜欢的日式餐厅。挂下电话后,他征求助理罗森的意见:“如果给女朋友送花的话,你说是玫瑰比较好还是百合比较好?”

    罗森正蹲在地上为一幅油画作装裱的工作,听到老板问话,他不悦地抬起头,“交往三年,你竟然不知道芷洁最喜欢的花是重瓣百合?”

    陆沉暮面有愧色地沉默了。他还真不知道。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浪漫的好情人,经常世界各地地飞,即使回来约会时也总是表现得很累;芷洁愿意与他交往三年而从没有一句抱怨,可见她是多么乖巧无求的女孩。

    “那——就订重瓣百合吧。”他自言自语。

    “天要下红雨了哦,你几时开窍了,懂得给女朋友送花?”罗森颇不是滋味地斜睨他。这世上感情事就是这么不公平,陆沉暮对顾芷洁并没有多么殷勤体贴,但芷洁独独爱定了他。

    陆沉暮微微一笑,“今晚要向她求婚。”

    罗森扶着画框的双手蓦然僵住了。什么?!求婚?!这么……这么快?

    他原以为陆沉暮一向以事业为重,必然不会那么快考虑成家;或者他和顾芷洁的感情发展缓慢,平淡有余而激情不足,一时半会儿不会把结婚提上议事日程。可是没想到,这一刻陆沉暮却在他耳边清晰无比地说:“我们在一起三年,对彼此都相当了解,两家父母的关系也很好,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毕竟我也三十多岁了,是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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