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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我们宿舍的姐妹都自恋得要命。为此余夕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部破相机。我们每人少吃了几个小布丁,这样每个人就可以照上几张玉照了。我从来没有臭美过,但是,那一次我却开始臭美了。不用说还是因为那个叫蓝贺的。我摆了各种各样的造型,竟颇有明星风范。我长发飘;我笑容灿烂;我穿着余夕的破牛仔;我抱着老六的烂吉它。照片洗出来的时候。大家给我这张照片的评价是:美……阳光灿烂的美;酷—神采飞扬的酷;有个性—空前绝后的有个性。这么一张有历史意义的照片不让蓝贺看看,岂不有点锦衣夜行的遗憾。我屁颠颠的给蓝贺寄了过去。我等待着他的一番高度赞扬。不知道他是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还是我那张照片美的无法用语言形容。他竟然连个屁都没放。我急了!就打电话问他:“收到我的照片了没有?”他说:“收到了。”我说:“漂亮不漂亮?”他说:“漂亮。”我问:“喜不喜欢?”他说:“喜欢。”我说:“喜欢什么呀?”他说:“照片呀!”我说:“就没有别的了么!”他说:“别的没有什么东西了吧?我只收到了照片,没有别的东西了。你还有寄别的东西给我吗?”我说:“照片上的人呢?”他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他说:“不光喜欢照片,还喜欢照片上的YOU。”那个YOU他拐着弯儿说。我这堂堂大学英语专业的学生竟然没有听懂那是个单词YOU。他高中的英语教师实在是太高明了。高明的教出的学生说的最简单的英语单词YOU,让我们这些大学英语专业的学生都听不懂。这得达到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才能教出这样的学生呀!我后来问老铁:“你们英语教师怎么把好好的英语教成那样啊?”老铁很不服气的说:“你自己听力不好,还怪人家说的英语拐弯儿。”我们宿舍的都很不服气的说:“我们How

    are

    you?都听得懂,怎么会听不懂区区小单词儿YOU。”我们人多势众把老铁吓得不轻。不过这家伙还是做了最后的殊死一搏。他很拽的说:“拽什么拽!不就是英语发音比我们标准一点嘛!”我们也很牛逼的说:“就这一点点就够我们拽的了!”老铁又开始出招了:“那我们机械专业有个名词叫反冲。你们知道什么叫反冲吗?”老六的解释简直是绝了:“你刚才这种行为就叫反冲。明明自己错了,还反过来很冲的给人家出难题。正所谓反冲也。”我们大家鼓掌叫好。老铁在叫好声中狂晕。老铁说:“就算你们再有理也用不着这么大声像打雷似的来吓乎我呀!”老六学着英美大片儿里的老外很无奈的耸了耸肩说:“没办法,内力就是这么深厚。”老铁终于不再负隅顽抗。他老实交待了他发自肺腑的真实看法说:“依我看呀,蓝贺这家伙太激动了,所以说话的声音就颤抖了,因而,你们听起来就好像拐弯儿似的。”我听了这话高兴的想蹦起来。我还没蹦呢!她们倒先跳了起来并高呼万岁。这一局算是我胜出了。可我觉得胜之不武。好像是我逼着人家说喜欢我似的。那一刻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到惭愧。我感觉我就是女人中的垃圾,垃圾中的极品。特别给我们女同胞丢脸。可是谁叫那个人是蓝贺呢!如果这一点还不足以说明他曾经喜欢过我的话。另外一个现象就足以证明他喜欢我了,那个时候,他每天晚上给我打电话,打电话就打电话吧,还跟我说晚安;说晚安就说晚安吧,还让我做梦;让我做梦就让我做梦吧,还让我做个好梦;做好梦就做好梦吧,还让我在梦里梦到他。根据科学的分析,如果一个男生不喜欢一个女生而跟他说这样的话。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男生一定有病。而根据我多方的调查得知蓝贺挺健康的。由此可证,他是喜欢我的,起码那个时候是喜欢我的。经过我一番推理论证,得出结论如下:蓝贺曾经喜欢过我,并且是超喜欢的那种喜欢。并不是我自作多情。我就说嘛,我的第六感觉和诸葛亮的神计妙算有一比。这还真不是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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