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水准,我喜欢!”
“谢谢你喜欢。”颜真夏娇笑颔首,“可是我和电视台的人是仇家,从没去过那里。他们嫉妒我的电台节目太红影响他们的收视率,而我——讨厌他们穿衣服的品位。”
金发男败走麦城。
半个小时之内,共有7名男子走上前来向颜真夏搭讪,但都被她的伶牙俐齿吓得冷汗涔涔,灰头土脸而去。而奇怪的是,这些男人仿佛都患了选择性失明似的,他们之中竟然没有一个想和站在吧台后头的秦珂说话,甚至没有一个人愿意多看她一眼。
这对一个单身且颇有姿色的年轻女人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多奇怪,他们都不想约你呢。”颜真夏含着冰块儿娇笑,语气中并没有嘲讽之意。
“是呵,多奇怪。”秦珂一耸肩,“看来我这辈子都与叫‘男人’的这种生物无缘了。哦,好难过,真想大哭一场。”
颜真夏听了这话,笑容更深,“如果不是太了解你,我会以为你真的很难过,可是……”她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把实话说出口:可是——秦珂讨厌男人。
秦珂讨厌男人——这话可不能理解为秦珂是个女同性恋或者别的什么引申意义,它只是一个陈述句,陈述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秦珂讨厌男人,毫没来由地,却坚定不移地讨厌男人。从小到大,她都不爱与男生接近;在她眼里,男人通常不是很笨就是很色,要不就又笨又色;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不愿意谈恋爱,也没有结婚的打算。她的酒吧虽然名叫“匹诺曹走开”,但她其实巴不得叫全天下的男人都走开。
一开始,并不是没有男人追求她。“匹诺曹走开”的酒客们都知道老板娘是个大美女,也有不少男人表示出对她的兴趣来,可是每次一有男人接近,秦珂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板起一张冰块脸来,说出全天下最难听刺耳的话语把对方赶走。久而久之,男人们都怕了,也学乖了;大家都知道三十未嫁的老处女不好惹,也就不再去招惹。
所以说,秦珂没有人追,绝对不是别人的错,而是她自己种下的苦果。颜真夏咬碎嘴里的冰块儿,一仰头吞了下去,然后问吧台后的好友:“真的不打算交男朋友?”
“交男朋友有什么好?”秦珂一挑眉。
“有什么不好?”颜真夏反问。
“管它好不好,反正我对男人没兴趣。”秦珂一耸肩,接过酒保递来的一杯鸡尾酒,轻抿一口。
“真的没兴趣?一丁点兴趣也没有?”尽管已经知道秦珂的答案,颜真夏还是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喂,你该不会是那方面有毛病吧?”她冲秦珂暗示地眨眨眼。
“也许吧,我天生冷感。”秦珂一点儿也不生气,懒洋洋地答道,“男人对我的吸引力,还比不上路边摊两块钱一杯的珍珠奶茶。”
“呵,听听这话说的。”颜真夏忍不住笑了:这个秦珂把男人看得好廉价啊。她冲吧台后的酒保打了个响指,“就给我来一杯珍珠奶茶吧。酒吧里38块一杯的上等珍珠奶茶,可顶得上近20个男人了吧?”她语带戏谑地说着,惹来秦珂的美目怒瞪。两个女人叽叽咕咕地笑作一团。
这时,酒吧里音乐声暂停;趁着DJ换唱碟时,热舞的人群自动散开了。橙黄色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一个高大的人影朝着吧台的方向移动了过来。
怎么,这是今晚的第八位搭讪者?颜真夏的一双美目眯了起来:这个家伙……还真有些看头呢,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肌肉纠结得恰到好处;身穿一件白色紧身T恤和烟褐色麂皮长裤,头发长至颈间,刘海遮住了眉。
颜真夏倍感有趣地挑了挑眉:好可惜自己已经有了固定男友,要不然这样的优质男人……就这么放弃了还真有点可惜呢。
男子步态悠闲地走到她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