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人。外表绝佳,出身豪门,教养良好——袁墨桐的条件,的确也符合一切有关于“王子”的描述。
“是啦,我是承认他长得还不错,不过……性格太恶劣了,居然偷听人家讲电话……”
这一点有待商榷。准确地说,应该是她们在议论人家,人家没有立即表明能听懂她俩的方言罢了。
“我才不管呢!反正是他不好……你不要指望我再帮你哦,以后我见他们公司都要绕道走……”
突然听见老板在外面喊“小煜”,她于是挂线,随便用毛巾揩了揩手,急急忙忙地走了出去。
半小时后,她仰望着这栋三十二层高的气派大楼,叹了口气。
果然是世事无常。
本来是想耍赖的,但当她摔破了有史以来的第十三个咖啡杯,老板的脸都绿了。当下硬起心肠,将她丢出门去。
华煜被禁足。只不过,普通人所谓的“禁足”,是“不许出去”;而给华煜的禁足令,比较特殊,是“不准进来”——老板吩咐,今天严禁她再踏进店面。
她被告知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出外勤,去把外卖的餐盒收回来。
无奈之下,她只能磨磨蹭蹭地走着,来到前两天才丢尽了脸、刚刚发誓再不涉足的地方——曾经成功推出过许多明星的演艺经纪公司,在全亚洲都有影响力的S娱乐公馆。
她当然没那么自大,以为还有人会记得她这名送外卖的小妹。不愿再来的原因,纯粹是不想再重温当时的感觉。
现在就已经回想起来了,那种羞愤至极、无地自容的感觉。
不过,这点小小的感觉算什么?难道抵得过她打破老板那么多的杯碟?那可是掉在地上,会发出“哗啦啦”的清脆响声,会留下一堆碎瓷片的实物啊!
一想到这里,沉重的罪恶感涌上,羞耻心被压迫得遁逃,华煜义无反顾地踏进了公馆大门。
尽管来之前胡思乱想了半天,结果刚一进来,她就被眼前的景象完全吸引住了。别再提什么尴尬、羞耻,有好一会儿,她就连自己是来做什么的都忘记了。
今天是星期三。
每周三的晚上八点,国立电视台的娱乐频道,都会例行播放音乐节目——Music
Home,音乐之家。大约一小时的长度,专门邀请正在宣传期的歌手进行表演,也就是俗称的“打歌”。S公馆的势力超群,与电视台交情深厚,这么一档不管是对歌手、还是流行乐坛来讲,都相当重要的节目,表演大厅,就设在公司大楼一层。
现在,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各种音响、照明器材、线缆……铺满了大厅;要上节目的歌手们陆续到达,进入各自的待机室。不时有正当红的男、女偶像出现,无一例外都戴着大大的墨镜,领着庞大的助手急匆匆而过;资深、并且有门道的粉丝,不仅可以弄到节目的观赏票,还能以一种“神通广大”的姿态,出现在后台,与各家偶像进行亲密接触……
一幅人潮熙攘的画面。
一台时尚而专业的巨型机器,有条不紊地运作着。
很陌生,很新鲜。
她突然觉得感动。
就那么一瞬间,爱上这里的生动与繁华。
她幻想自己是这台机器里的一颗螺丝钉,想象着自己参与其间、一起转动的情景。一种自豪与满足的快感,油然而生。
这种感觉,一直伴随着她来到大楼的第二十五层。她竟然兴奋到一跨出电梯,就不由自主地跳起熟悉的舞步。
空荡荡的廊道里,只有她一个人,配合着隐约传来的乐声,放肆地舞动着……
叮——
袁墨桐跨出电梯,抬眼,愣住。
有一个女孩子,正在走廊里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