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奇异地记住了他的名字——洛凡。
是因为愧意吗?
不能否认,昨日当看到他脸上那一抹赧然时,一向被老妈称之为没心没肺的她居然真的有那么一丝愧意。
昨日……是的,昨日。
直到此刻才想起,她昨日本是打算去书店捧一大堆、漫画回去啃个天昏地暗的,结果和那个洛凡互道再见后,她却稀里糊涂地去了父母那里,然后一直发呆到——老妈误以为主动回家的她,有搬回去住的打算,开始帮她联络搬家公司。
结果自然是吓得她立即回魂,连早饭也顾不上吃,就慌忙跑出家门。
真是好险啊。若是因为一时的迷糊,就赔上了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自由,那她此时可真是要捶心肝了。
幸好、幸好。她迷糊得还不算太彻底,总算及时发挥难得的机警,避开了一难。
可是她现在要做什么呢?她跑出来时可什么都来不及想啊。直接回她的小公寓?不好。那就发挥昨日事今日毕的精神,去逛书店好了。
嗯,希望今日不要再遇到认识的人了——特别是那个洛凡,那简直是太考验她的记忆力了。
惨了。
挑了一大叠的书,站在收银台前,甘平掏钱夹的手突然僵住。
她竟然没带钱!
“小姐,一共是一百三十四元整。”收银员再次提醒她。
呜……今天丢脸丢定了,“不好意思,我……”
“这是书款,请将书打好包装。”一只大手夹着两张纸币突然出现,打断了她的自白。
是谁呀?她认识吗?下意识地转头,看入一双似曾相识的星眸,“你……”
看她一脸茫然,洛凡就知道这个不长记性的女孩又把自己忘了,他无奈地轻叹,“我是……”
“洛凡。”甘平截住他的话,不是想起他是谁了,只是直觉联想到可疑人物。
“是我。”她能认出他,显然让他极为高兴,“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果真是他!甘平不觉有些无力。
为何她每次出糗时,都会被他遇见呢?这是否就是所谓的孽缘呀?
“我们出去吧,再站下去,后面的人可要骂人了。”
“哦。”看一眼身后排队结账的人,甘平无奈地挪动脚步跟在他身后,任他的背影占据她的视线,让她越看就越想……越想互道声再见,然后各自走人。
但,她不是滋味地瞄了一眼他手中的两个纸袋,其中一个里面装着的是她的书——他付的账。
“怎么不说话?”他回头问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瞳中也是。
“你刚刚帮我解围,我正在想,要怎么开口谢你呢。”她又欠他人情了。啧,欠人人情的感觉是最讨厌的。
“朋友间互相帮个忙没必要放在心上。”
朋友吗?以他们现今的情况看,怕还真是跑不掉朋友这个词了,“朋友帮忙也该说声谢谢呀。”甘平礼貌性地勾起唇角,“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吗?下次见面我将书钱还你。”
“电话当然可以给你,不过……。”递上名片之际,他说,“我倒是希望你不要太快还钱给我。”
“呃?”接过名片的手不由地一顿,甘平疑惑道:“为什么?”
“因为我感觉,当你欠一个人东西时,好像才比较能记住他。”不是要计较,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呀,被他发现了。她不甚在意地皱皱鼻子,“可是欠债的感觉很难过,只有快快还清,我才会觉得舒服。”
“是吗?”洛凡不由地皱眉,虽说早看出她不喜欢欠人人情,可是听她这么说还是让他有些不是滋味——好像她巴不得快快和他划清界限似的。
“是呀。”她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