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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的时候,乔明媚约了林遥逛街,说笑的时候提起盛韦斯,林遥惊呼世界真是太小了。

    “你认识?”

    乔明媚与林遥是大学同窗,又都是W城人,脾性相合,便成了死党。

    林遥扒拉着衣服架子,拿起一件白色雪纺连衣裙在身上比划着,“那是林述大学时的好友。”

    林述是林遥的哥哥,一个心甘情愿将妹妹宠上天的哥哥。

    又拿起一件水蓝色的连衣裙在身上比来比去,林遥说道:“林述前几天和我说要给我介绍个男朋友,我问他是哪家的公子少爷三生有幸得他青睐,他说他打算介绍盛韦斯给我。我当时就没给他好脸色,盛韦斯我是见过的,黑得跟包公似的,我要和盛韦斯在一块儿走着,视觉效果肯定很具冲击……”

    林遥说了半天,不见乔明媚给她回应,回头看,乔明媚正对着一条水粉色的百褶短裙笑着,便将手中的衣服挂在回远处走了过去,“这裙子看着倒是不错,试试?”

    乔明媚将裙子拿下来递给林遥,“你试吧。这颜色太鲜亮了,我hold不住。”

    “我看你啊,压根就没有逛街的心情。走,咱们找地儿坐坐,好好聊聊。”林遥接过裙子,又挂了回去,扯着乔明媚的胳膊就往楼下的露天咖啡吧去了。

    午后阳光温熏,是一段适合倾听和诉说的时光。

    两人挑了角落的椅子坐下,一人点了杯咖啡。

    “说吧,”林遥好整以暇,“是不是江哲远又给你打电话了?瞧你整个人都不在状态。”

    乔明媚点头,“嗯,昨儿晚上,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了点事。”

    江哲远是乔明媚的男朋友,哦,不对,是前男友。

    他们在两个月前分手了。

    不知道是因为习惯成自然,还是江哲远想挽回这段感情,隔三差五的,江哲远就会给乔明媚打个电话说说生活琐事叙叙家常。

    而在接了江哲远电话的第二天,乔明媚必定无精打采,闷闷不乐。

    提到江哲远,林遥就恨不得指挥着林述将此人斩草除根,消失在这个地球上。

    看着林遥那愤恨的模样,乔明媚哑然失笑,“江哲远该庆幸他不在这里,而是在B市。否则,你迟早有一天会去他们小区把他家锁眼给堵了。”

    “废话!”林遥扬眉,“就准他欺负我家姐妹,还不准我堵他家锁眼了啊?”

    乔明媚知道林遥对她好,想到自己身边有这么一个朋友,心中就觉得满足。“遥遥,谢谢你一直对我那么好。”

    林遥最见不得平时和自己一样大大咧咧没皮没脸的乔明媚这幅矫情的小模样,清咳几声,说道:“别说废话了,那人渣昨儿又找你说啥事了啊?”

    在林遥眼里,混蛋、王八蛋、人渣等等,这些都是江哲远的代名词。

    乔明媚还记得刚把分手那会儿,她把事情的原委说给林遥听,林遥从齿缝间吐出的一句:“没想到这厮竟然也是茫茫人海中的一粒渣!”

    “他妈妈想见我。”

    “他……呃?”林遥一愣,“他家那位尊贵的母后又想做啥妖啊?”

    江哲远的母亲,乔明媚是见过的。

    他们见面那日,林遥假装路过,惊鸿一瞥,从此对江母印象深刻。

    江母穿着一袭做工精良的锦缎大花旗袍,头发挽了髻,偏在一旁,别有风致。腕上套着一只通透的碧玉镯子,一看就知道是上品。脚上是与旗袍同色的布鞋。

    事后,林遥在女生宿舍对着乔明媚念了一首她自己写的诗:“你,拂开茫茫时空的雾霭,坚定且从容地走向人间,那一身富丽堂皇将人类的钛合金眼亮瞎,苍天啊!你为何容许这般妖孽生存在世?赶紧扔一道闪电下来吧!”那叫一个感情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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