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列步枪时代,人类曾使用过一种‘愚蠢’的战术,即,后人称之为排队枪毙的齐射阵型。
衣着华丽,军容严正的步兵们排成整齐的方阵,在军乐声中迈步前进,挺起胸膛迎接对手的子弹。
那是被无数人诟病为愚蠢,为不可思议,为怪异的战术。
然而,正是这种饱受讽刺,甚至流传出了‘请对面的绅士先开枪’的战术——却是那个时代最先进高效的战术。
整齐的军伍象征着如铁的纪律,鲜衣怒马带来了高昂的气势。枪械的精度不足就用密度弥补,枪械的射程不够就用勇气拉近距离。
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或者对那个时代了解不足的人,永远不能理解一名线列步兵的勇敢和强大。
他们中的每个个体或许都是凡人,但当他们与同袍齐列,在士官们的指挥下迈向战场时,他们所能承受的伤害,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在线列里,死亡是死所当然的结果。即使一枪未发也可能倒下,即使天纵英才也难逃一死。只要站在了阵列之中,只要应着军乐声向前迈步。那便意味着步兵们已做好准备,将生命献给军队,与死亡携手并进。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勇士,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精锐。
而现在,在内伊手下效力的,正是这样的士兵。
他们有着那个时代所赋予他们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能力——‘重整线列’。
那是在致命的战场上重新整队,用残余的兵力重铸线列的能力。是英雄们向死亡报道的证明。
而现在,这份丰功伟绩所带来的力量赋予了他们集体脱离战斗、并重新整队的能力。
正是依赖着这项技能,内伊才完成了他的魔术——直到骑兵抵达前的最后一秒,他才让步兵脱离——依靠着此等极限的配合,即便是古代的英雄们也被枪骑兵们打了个措手不及。
“精彩的战术……”
伊斯坎达尔赞叹着拔出了身上的长枪,双眼中满是惊叹。
就在刚才,当骑兵的浪潮涌动过后,已经完成整队的线列步兵们又追加了一轮齐射。
带有魔力的铅弹这一次终于取得了战果。
就算有铠甲护身,体型最大的rider还是身中数枪,整个左臂都已经使不上力气。
“还有,可怕的武器。”
软铅造成的伤势远比想象中更加惊人,在命中英灵那坚固的肉体后,柔软的铅块在肌肉组织中变形扭曲。
它们在前进的同时尽情释放着由火药赋予的能量,以至于在飞出血肉的时候,造成了比正常情况下更加可怖的伤口。
只是两颗子弹就将伊斯坎达尔的左臂撕成了两段,要不是没有命中骨头,可能状况还要更惨。
但即使如此也已经十分糟糕糟糕了。
英灵的自愈能力终究是有其限度的,就算外表能立刻修复,但内在的组织却并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这次可就真的不妙了。但很可惜,一口气挑战三个英灵,你的军队还不够资格啊。”
因为体型的关系,saber和lancer的状况反而比rider要强,虽然受到了不少伤害,但战斗能力却完全没有下降。
现在,他们将目光投向了已重新整队的内伊,狼狈的脸上满是决然的杀意。
疑似rider的这家伙很强,但也就那回事了。
火枪和炮兵和骑兵的组合对初次见面的英灵几乎有着必杀的优势,但是,如果没能在第一时间解决对手,这份优势可就没有那么明显了。
“骑兵姑且不论,炮兵也无所谓——我说,你的步枪手是需要‘装填’的吧?”
因为就像rider正说出的话一样。
那些威力惊人的步枪,并不能快速射击。
每一轮排枪过后,都需要时间进行复装——英灵士兵们在获得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