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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周先生知道我做什么的吧?”霍六奇略有些尴尬地问。

    我点了点头:“明白,就是从地下倒腾出些葬品的盗墓者呗?”

    “倒斗,倒斗,让先生见笑了!”霍六奇讪讪说道。

    “见笑倒是谈不上,你也是靠手艺吃饭的,再说你折腾的是古人死人,取的也算是无主之物,这事不归我管,你不用太介意,直接说事吧!”

    霍六奇见我没有露出轻视的意思,很是感激,开口说道:“不瞒周先生,我前些天和几个朋友接了一趟活,虽然花了些力气,但总的来说,做的还算漂亮。按照我们这一行的规矩,做完之后,要消停几天,回家蛰伏,看看风头再出来。可是,回来之后的第三天,就出事了!”

    所谓的接了一趟活,应该是有人花钱请他们出手盗墓,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霍六奇的家,住在景南市周边的一个有些偏僻的山庄,家里一共四口人,除了他c老婆和儿子外,还有一个老娘在世。霍六奇的手艺是祖传的,由于他的特殊营生,家里的生活条件一直还不错。

    为了掩饰家里的经济来源,他们家里开了一个小型的粮食加工厂,平时就给人磨米磨面的那种。随着这些年社会的发展,交通各方面的便利,这种小作坊生意也越来越差,他索性就关了加工厂,买了辆小货车,对外只说是跑运输的,偶尔和几个朋友出去接活盗墓。

    他的老婆十分能干,虽然听他的,平日里不出去工作,但在家里把以前的加工厂利用了起来,养了鸡鸭鹅等家禽家畜,一来自己食用,二来是也养大卖掉,算是补贴家用。外人也不知道,他以前开加工厂赚了多少钱,所以没有人怀疑他家的收入。

    干完那趟活之后,他回到家躲风头。头两天还平安无事,但到了第三天夜里,就出事了。

    和往常一样,吃饭聊天c看电视c上床睡觉,一家四口正在熟睡之中,院子里养的一条大黄狗,突然疯了似的厉声狂吠,霍六奇披着衣服,顺手从门后抄起一根木棒,冲了出去。

    出去以后他发现,那条十斤的大黑狗躺倒在地奄奄一息,脖子上被撕开了一道七八厘米的大口子,鲜血洒了一地,地上还有一串血迹,一路延伸到墙边,看样子竟是翻墙逃走了。

    这条大黑狗,霍六奇养了四五年了,很有些感情,眼见黄狗死的这么惨,他心中愤怒不已。

    眼见袭击狗的东西能翻墙,霍六奇以为是个小偷干的。于是,他仗着自己一身不弱的手脚功夫,也不害怕,穿好衣服提好鞋,嘱咐家里人关好门,不要随便开门后,掂着那根手臂粗的木棒,就追了出去。

    那晚天气还不错,只是看不到月亮,所以有些黑,他出了门,恍惚之间看到血迹延伸的尽头,有一个影子一晃而过。

    霍六奇大喝一声,继续追击。

    地上的血迹,虽然没有停,可不知道为什么,周围却越来越黑了,手电筒的亮光,也越来越差,只有亮着血迹的地面,无比的清晰。

    霍六奇听着自己越来越浓的喘息声,突然发现周围很静,一点声音都没有,十余年的盗墓生涯,练就了他的胆大心细,这时候她心里开始有了些疑惑。

    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周围的环境,他可以说闭着眼都能摸到想去的地方,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出门以后,他一直在背对着家门,向前直走,经验告诉他前面应该是没有路了,可是他目光所及的地方,至少还有几十米滴落着血迹的山路。

    不对,有问题!

    干盗墓这一行的,尤其是能干长久的,都信鬼神,多年的盗墓生涯中,他们多少都在墓穴之中遇到过一些灵异现象。这些人之所以能平安度过,除了过硬的本事以外,还要懂规矩,靠运气,对危险有一种近乎本能般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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