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南是寻歌永远看不懂的人,他似乎从不贪恋女色,身上常年散发清冽显贵的气质。
今夜的情事他有些激动了。
最后一刻他扣住了寻歌的后脑勺,就像醉了酒似的,霸道地印在她的唇齿
舔咬、吮吸。旖旎而迷离的味道。
而后他的吻又清澈起来,像溪水一样,轻轻触碰她的唇,那种感觉,好像被他捧在手心的珍宝。
吻持续了很久。
寻歌难以置信,疯狂的悸动包裹了她的心脏,头脑已经一片一片大面积闪过绚烂的烟花。
她仿佛爱丽丝置身仙境,梦境旖旎瑰丽。
如果可以,她情愿一生一世都不醒来。
她像最初一样,鼓起勇气去拥抱了陆之南,他身体僵了僵,却没有推开她。
她曾在他失明那一刻希望他永远不要恢复光明,那他能依赖一辈子的,就只有她;
可是这一刻,她多么希望他能看得见。
因为——陆之南,你现在吻的女人,你可知,她不是别人,更不是那个秦久,而是寻歌。
你所憎恶的,所厌倦的,也是你的妻子,寻歌。
有些贪婪来了就像流水,对于上了陆之南的瘾而言的寻歌,他给的一点甜就足够她源源不断磅礴无际地再去爱他。
以至翌日陆之南出门前,寻歌将鞋子帮他放好后,鼓起勇气问他,“之南,你晚上有什么想吃的吗?”
往常这种像女主人一样话她从来说不出口。
只是近日以来的陆之南太温柔了,让寻歌置身云端得得意忘形起来。
陆之南眉眼在晨光里淡然清冽,他将公文包递给准备来接他的金室长,穿上鞋,似乎思索了片刻,才说,“晚上我让金室长来载你,到时候一起在外面吃饭。”
像被八百万彩票砸中的喜悦,寻歌眼睛里盛放一重又一重的光华,几近颤抖地说,“好的好的……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神啊,快来告诉她,这是一场梦。
她难以想象陆之南会那样温柔地同她说话,纵容她的贪婪。
甚至,三年来,第一次带她去外面吃饭。
寻歌准备了一天,不断试穿她所有的衣服,试穿她所有的鞋子。
她太紧张了。
临出门,她下意识地摸了摸空荡荡的无名指,鬼迷心窍地又折了回去,把那天去家宴他给她的婚戒找出来戴上。
冰凉透心的触感,偏生她的心脏好像被火灼烧了一样。
金室长送寻歌到的是一家中餐厅。
“少夫人,少爷说在里面等你。”说着替寻歌打开门。
寻歌有些局促,羞赧地说,“谢谢金室长,那我先进去了。”
寻歌拘束地进了门,由着服务员领着,半途路过玻璃窗,又对着镜子整理起头发。
整颗心都惴惴不安又小鹿乱撞。
只是才起步没多久,胳膊却忽然被人扯住了。
力道过狠,寻歌挣不开,回头看她,眼皮跳了跳,“霍思妍?”
拉住她的女人似乎是小跑而来,刘海有些散乱;但她长得精致端庄,妆容优雅,衬衫皮裤高跟鞋,一眼看去已是非富即贵。
霍思妍……是陆之南心尖上的女人秦久的闺蜜。
“呦,这不是当年出了名的小三上位的寻歌嘛……”霍思妍瞥了眼她手上的婚戒,“怎么,已经和陆之南结婚了?”
寻歌不想理会她的胡搅蛮缠,“霍小姐,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霍思妍拉扯着她的肩膀,“呦,做得了亏心事还不让人说了啊,怎么,抢别人男朋友还想立贞节牌坊……”
话题敏感,周围已经有人停下来来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