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包里,静静躺着一条女性用的丁字裤。它似乎在向人诉说着:刘鹏你是个人渣败类,你看,就连不属于你用的东西,都被你放在书包里。
我努力去想。我认识的女孩里面,昭雪绝不可能送我一条这样的裤子,李思琪倒是有可能,但她根本不屑于这么去做,她绝对只会是直接穿上给我看。
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书包里面究竟是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条裤子。当怎么也想不通时,再结合吴涛的狗腿子手上拽着一叠我根本不曾放进过书包的钱后,我反应过来了。
这些人之所以会把我当成小偷、变态,正是因为我书包里这些所谓的“证据”!
肥头大耳的班主任老师,严厉的问我道:“刘鹏,你来说说该怎么处罚你吧?”
显然,在我来之前,他们已经给我定了罪。我苍白的辨解道:“我不是小偷,我不是变态,这些东西不是我的!”
化作正义的吴涛走过去,拿着我的书包倒了过来,将我的书本丢在地上,将刺眼的内裤倒在了书桌上。
他向更多,因为好奇围拢在教室门口看热闹的学生,无情践踏着我的尊严。
吴涛说他跟班丢了钱,他们一开始虽然怀疑我,但因为没有证据一直没有说出来。就在今天中午,学校老师宿舍一条晾着的内裤被一个变态偷了,因为当时有保安路过,保安去抓这人,但没抓到。
而那个搜我书包的同学,他在学校操场,无意中看到我手里拿着这条内裤,在我看到被他发现后,惊慌的将那条内裤塞进了裤袋里。
吴涛说他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后,在我袋里看到过这条内裤的边角,但在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没有看到了,他怀疑我将内裤藏进了书包。但他还是怀疑有可能是他看错了,可那个搜我书包的同学坚持说他下午没有看走眼,他这才找来了丢内裤的老师,老师本来想等我过来的时候再让我打开书包检查,因为我一直不在,搜我书包的同学言之凿凿说他看到我将内裤藏进了我书包里面……
搜我书包的同学自告奋勇去搜我的书包,结果在我书包里面,除了老师的那条内裤,还有吴涛跟班丢掉的那一千元钱。
吴涛说的,从语言上来说是天衣无缝,时间上也吻合,“人证、物证”俱全。
我的辩解显得特别特别的苍白,因为我在班上一直就不受同学待见,就连唯一一个愿意为我站出来说话的昭雪也不在。我变态、小偷的身份被他们给彻底坐实了!
见我依旧不认,说是被吴涛诬陷的。有老师问我,谁可以替我作证我没有去过教室宿舍,证明我不存在作案的时间。我百口莫辩,因为我在班上一直就是形单影只。
这一刻,我再傻也明白了,这就是吴涛对我下的黑手。这是他精心策划的,他有钱有势,他要让搜我书包那同学替他做点什么事情,实在是再容易不过了。他这一招,除了可以让我在学校里抬不起头来,还可以让昭雪更加坚信,前天,是我而不是他吴涛侵犯了昭雪和唐乐。
吴涛成功的做到了。不论我承认还是不承认,他们将我“变态、小偷”的罪名给坐实了。没有人站出来替我说话,没有人觉得这事不是我做的。
也许,在他们看来,即穷又孤僻的我,心理的确存在不健康的分子,这样做完全就是理所当然。
我无奈的放弃了继续做无用的辩解,所有的冤屈,所有的痛苦,我只能默默的承受。我原本只是他们眼中没人要的野狗,现在又成了变态、小偷……
学校对这种严重影响学校名誉的变态行为非常重视。有老师建议报警自曝家丑;有老师建议低调开除我、让知道此事的学生不要把这事说出去;让我更加愤怒的是我的班主任老师,他说我是个缺少管教的孤儿,被父母嫌弃,我奶奶一个老人供我读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