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那年,端木晓遭遇的那场车祸,让他几乎丧命。醒过来之后,对于四岁之前的事情,他完全没有印象。甚至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了。
之后,他被一对好心的高官夫妇收养,那对夫妻没有孩子,把他当成亲身儿子栽培。养父姓端木,给他起名端木晓。也许是他们的善举感动了天地的缘故,六年后,养母怀孕了,次年诞下一个可爱的小妹妹。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生活得很幸福。
端木晓虽然不记得四岁之前的事情,但他并不介意。
“什么?你曾经失忆过?”宋文睿惊讶又惊喜,“那么只要取出你颅脑内的碎骨,兴许可以恢复从前遗失的那段记忆。”
“这个我也曾经想过。不过碎骨的位置很不好,轻易动手术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我倒是会做这类手术,可却不能为自己做手术。”端木晓无奈地笑了笑。也许这就是当医生的悲哀吧。能救千千万万人的生命,却唯独救不了自己。
宋文睿叹了一口气,语气里满是惋惜之情:“哎!可惜我医术不精,不敢轻易尝试。”。
“没事的,你不必为我担心。”端木晓乐观地笑道,“其实碎骨在我颅脑内已经二十多年了,除了偶尔会晕眩,几乎没有其他症状。所以,动不动手术对我而言,并没有那么重要。好了,文睿,请为我办理出院手续吧。”
“你这么急着出院到底是为什么?”宋文睿有些不解,“这间病房的条件可比宾馆的条件都好哦。你可知道我们医院的病房天天爆满,这间还是我特地为你腾出来的。要不,你再住下观察一晚,这样我比较放心。”
“你这儿条件是好,可我真的不能再住了。”端木晓说,“实话告诉你吧。今晚我爸妈要过来看我,万一他们知道我住院了,一定会急死的。”
宋文睿闻言点点头,“好吧。既然你执意要出院。我也不劝你了,回去好好休息,养精蓄锐。”说着伸出手掌来,“明天的手术是一场硬仗,我还要和你并肩战斗呢!”
端木晓伸出手掌,啪的一声,两人的手紧紧地握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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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若赟风风火火地跑到端木晓的病房,却发现病房里空无一人。一问护士说端木晓在一个小时之前就出院了。
季若赟失望地叹了口气,哎!她可是牺牲了星期天睡懒觉的美好时光,起早过来看望他的。还排了半小时的队,买到了江城最有名,也最难买的早餐店的早餐。
拜托,才七点半诶,一个小时前是六点半,这家伙是有病还是咋地,居然那么早就出院了。
昨晚明明十二点的时候,还打电话骚扰她,说想听听她的声音,撩得她半夜失眠。真佩服他还能起得那么早。
真是印证了一句老话: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
走出住院部,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一看屏幕,居然是端木晓。
季若赟接起手机:“大公鸡!早!”
电话那头的人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大公鸡?你是在叫我吗?”
“难道你不是吗?我说你起的那么早,是为了打鸣吗?”
端木晓爽朗的笑声传来,“你怎么知道我起来了?你该不会是去医院看我了吧?”
季若赟:“”这人的脑子还真是好使,随便猜猜就猜得到。“谁说我去医院看你了?你少臭美了。我啊,正在床里睡觉呢!昨晚被一个变态的老色鬼骚扰,到现在都困着呢!”说完还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端木晓对被说成变态的老色鬼一点儿都不生气,“哦?是吗?你是在医院的床上睡觉吗?还是说你睡觉的时候手里习惯拎着早点呢?”
季若赟呆了呆,突然意识到什么,四下张望起来,“你在哪儿?”她断定端木晓就在附近,可找了半天却没发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