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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于,在老爷子的指示下,程红英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的威迫,而让她自己去自行选择今后的生活。

    当程红英亲自开着车,把她接回家里后。徐咏儿看到了于杰寄给她的邮包,看到了那个蓝色的摩托罗拉,看到了在吊坠上,留着自己头像的那条,与自己脖子上一直挂着的项链,是一对儿的那条金项链。

    她终于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他了,失去了这个与自己苦恋五年的,虽然自己曾一度生气过,但却依然爱着的少年!

    因为,他走了!

    他把与自己有关的一切东西,都寄回来就走了!

    他已经飞到澳洲去了!

    他已经把自己看作了陌路人了!

    徐咏儿抱着哪些东西,哭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下定了决心,她也要到澳洲去留学!

    她要挽回自己失落的那份感情!

    她要回到自己的ài rén身边!

    过去的半年,因为自己的自以为是,自己的任性,她已经失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现在,她再也不能让自己的至爱,也永远地失去!永远不!

    自己已经到地府走了一圈回来。除了爱,她还有什么不可丢失的?

    她来了,带着浓浓的爱意,带着虔诚的心情,带着无尽的思念,带着深深的歉意

    ‘他在哪?’带着满腔热情的徐咏儿,在妈妈的贸易客户的帮忙接下,被送到了程红英,委托领事馆的朋友,在tng区租好的房子后,独自一个人,看着已经配套好的各种家具用品,她在心里喊到。

    其实,她只要动用舅舅的力量,是很容易就知道他的地址的,不过她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她只知道于杰将会在uq的生物医学系读书,但大学要到月初才正式开学。

    现在要找到他,对于一个人生路不熟的,从来没有独立生活过的,yg yu口语也不大流利的女孩子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但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

    世界上,一帆风顺的学校爱情,有几对是能在社会无情的风暴下,继续维持下去的?有几对是能白头携老的?

    不管是爱情,还是事物,越难得到的,人们才会越珍惜!不是吗?

    此时此刻的于杰,当然不知道徐咏儿已经来了,他如今正烦着呢。

    因为,在那个星期,他在政府认可的,统一格式的购房合同上签了字。二天后,当他的购房款项达帐时,他就拿到了黄金海岸那间豪宅的钥匙。

    由于李安妮的家在drid,在市政管理上,是属于lganunil的,它位于黄金海岸gldast与布里斯班brisbane之间,加上于杰要恢复自己早泳的习惯。所以,他在这段时间,都是独自在豪宅里生活的,以便每天去上班时顺路带上安妮。

    也许在国内的人,是不能理解,天天住豪宅的人,每天还要开上两百公里路程的车,却去做一个小时才六刀的洗碗工作。认为这是作出来欺骗读者的。

    但这种情况,在澳洲却是比比皆是的,特别是澳洲的本地学生,他们的父母怎么有钱,那是父母他们自己的事情。

    住什么豪宅也是以前买下来的问题,跟现在做什么工作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大部分人,并不会一生人都不换工作的。见工打工,与换衣服差不多,喜欢就留,不喜欢就走。

    工种的好坏,时薪的多少,只跟他现在口袋里有没有钱有关系,跟他住什么样的房子没什么关系。

    每个澳洲人,在十八岁后,自己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大部分的少年男女,都是自己去见工,自己去学习,自己去闯荡,自己去打拼。啃老族是基本不存在的,最多就是啃啃国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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