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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他们之间的这场所谓的世界战争,也只是列强式的为争夺生存空间和殖民资源产地的互相狗咬狗罢了。

    嗯,狼和泰迪的战争,狗咬狗,没毛病。

    只不过在二者之间权衡了一下利弊,以及如今的处境,顺带再梳理了下脑海里对原来自己那个世界中历史的走向记忆,比如这场战争的结果什么的

    “走。”

    胖熊猫招呼一声,拎着步枪站起来,目光炯炯看向远方的迷雾深处。

    在没有更好的选择之前,还是先暂时为法国佬卖命吧,权当现在就是黎明前的黑夜,只要熬到破晓来临就可以了。

    用句中二点的话说就是:光芒终将刺破阴霾,而后荣耀汝身!

    是以,就吧。

    熊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这边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

    感觉多到数不清的德国兵迅猛无比的从四面八方发起了冲锋。他们速度很快,纵然在狼人长期的进化过程中为了成为直立行足的智慧种,而舍弃了远古狼的不少生理优点,但他们的冲刺依旧不慢。

    格罗弗只来得及开枪击倒三个人,再在另外一个德国兵冲到面前时奋起一刺刀捅进他的右肋缝隙,随后便被一个从侧面冲来的狼人一脚踹到腰,脸再挨了重重一枪托。

    啪!

    事实证明毛瑟步枪的核桃木枪托还是很有杀伤力的。只被砸中一下,这个法军老士官就失去了抵抗的能力,只感觉脑子里嗡地一声响,眼前一花无数幻影重叠,灵魂瞬间飞到九重天外。

    有多疼呢?

    反正这一下让他仿佛回到了童年时,跟随妈妈去城镇里的教堂做礼拜留着地中海发型的老神父在圣子受难的雕像下传经布道,他繁琐的讲述着已经说过不知多少次的圣经故事,格罗弗不喜欢,他只觉得吵,所以他从来不认真听。等神父说完了,便开始组织圣咏,也就是这时候,唱诗班的同龄男孩们会在那一刻齐齐开口,以高声赞歌敬颂父的荣光,吟唱天使降临,诉说义人的福报,为迷途的羔羊洗涤心灵。

    格罗弗依旧觉得很吵。

    唯一让他对教堂心生好感的事物,就是每次听完布道以后可以领到的未发酵的面包,有时候甚至会有发酸的葡萄酒可以喝,嗯,那应当叫圣餐,还有圣血。

    至于剩下的对教堂的印象,那就只有吵了。

    换句话说,如果用某东方古国的文学笔触来描写他现在的状态,那最贴切的,大致就是这么一说了:这老士官面挨了一枪托,遂觉得一时站不得,仆之,便听得脑中碟儿钵儿一僧道齐诵经,仿佛头壳里开了个水陆道场,闹得他心闷欲吐苦不得

    而后,而后就没有而后了。

    老士官的运气很好,攻击他的德国兵并没有在击倒他之后再补一刺刀,只是一脚踹到旁边了事。没过多久就有其他狼人过来把他绑了。

    他并没有如无数英烈那样为法兰西献身,也没有主动投降跪倒在狼人们的枪口下,只是很中规中矩的,在战斗中被打败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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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他就成了俘虏。

    和他一样成了俘虏的还有几个年轻法军士兵。

    至于其余的,都死了。

    这是战场,容不得温情脉脉,也没有那么多谦恭儒雅,铁与血,残忍和生死,才是这里永恒不变的主基调。

    “呸”

    后槽牙被砸掉了一颗,格罗弗直接把这颗断牙吐进泥水里。瞥了旁边一眼这个和自己一样被绑住双手堆在墙边的小伙子,他难得还有心情跟对方说个冷笑话。

    “你知道么,我真后悔那次找牙医没让他帮我镶一颗金牙,如果我那颗牙是金子做的,按照中世纪的传统,我就可以为自己赎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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