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正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日子,柳树抽出了新芽,树下的河流潺潺而流,树上莺啼燕语,树下的土地一片绿色的毛毯铺向远方。正是清晨,阳光正好。
在离镇几百丈远的破庙里,一个少年正就着从破窗户探进来的阳光对着一块破铜镜整理装束,只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却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一米五几的身高在同龄人当中也是拔尖的,身上虽只穿着一件旧衣服,可却看着极为顺眼,微黑的小脸上神色严肃,似乎对哪里不满意。
终于,在把衣服再次拉正,头发束再次被扶的不能再直后,少年满意的点了点头,将袖子拉至手肘,对着镜子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再次满意的点了点头后,对旁边的小海说道:“帅不帅?”
小海等的快睡着了,听到问话,一个激灵立马醒了过来,装作仔细“品鉴”了一番说道:“帅,汉庄镇第一帅!!”
那少年被这一记马屁拍的很爽,接着问道:“那雪梅xiǎ一 jiě会钟情于我吗?”
“会,当然会,决对会啊!”小海毫不犹豫的回答,显然根本没过脑子,或者说已经成为条件反射了。
少年听了很开心啊,有模有样的向着外面走去,不知道从哪里学的步伐,看起来还挺有几分气势。
“兄弟们,出发了!”来到门口后少年叫道。
几十个大到十岁,小到六七岁的孩子从四处走来集中,看样子,那少年确实是他们的老大。
确定人到齐后,那少年带着他们向不远的汉庄镇杀去。
那少年就是当年被老乞丐带走的小孩,那老乞丐问过那乡亲邻居知道这小孩母亲姓杨,便给小孩取了个名字叫杨逍。
旁人确实很难理解一个老乞丐为什么还要领养这个孩子,但杨逍却知道:一个乞讨的老人很可怜,一个刚出生就无父无母的孩子更可怜,一个老乞丐带着一个刚出生就无父无母的孩子最可怜。
因此,他们能乞讨到更多饭食,到六年后那老乞丐死时,明显肚子上都有了一层肥油。
老乞丐死后,杨逍继续乞讨度日,直到九岁时与一个同龄为一个馒头打过一架后,杨逍突然发现:抢别人的比自己乞讨更容易!
然后,一个恶棍乞丐就此出现,加上他天生神力,一来二去,手下也收到伙小弟,这更令杨逍膨胀,便在这汉庄镇扎根,收起了保护费。
官府也曾想拔了这颗毒瘤,但一次杨逍带着小弟将其它乞丐全打跑了,也将准备来这里的乞丐打跑后,官府发现,他们对治安确实起了作用。毕竟官府可无权赶走流浪者和乞丐,只要镇上乞丐一多就容易出事。
现在只有这么一伙,还算安分的乞丐,何乐而不为呢?
因为确实不用害怕在街上被莫名其妙的打了,虽然同样不愿意,但怯于杨逍的淫威,还是乖乖交那保护费。现在杨逍已经成为了这街上一霸了!
而杨逍口中的雪梅xiǎ一 jiě,却是汉庄镇第一富豪的第一千金,被称为全镇最美的人,杨逍当年才一听说,就决定要把雪梅xiǎ一 jiě娶到手,虽然他连雪梅xiǎ一 jiě的脸都没见过。
清晨的汉庄镇已经醒了,看着忙忙碌碌的人们,杨逍倍感无聊,他的眼睛向四周转动,企图发现点什么。
“逍哥!不好了!”一个十六岁大的男孩急匆匆的边跑边叫道。
杨逍转过头看了看,皱着眉头问道:“大壮,怎么回事,一惊一乍的。”
“呼,呼镇外来了一群人,五六十个的样子,看起来不像善人啊!”那叫大壮的跑的面红耳赤,喘着粗气说道。
杨逍的面容前所未有的凝重,五六十人,基本上全是成年人了吧,而自己这边只有三四十人,而且全都未满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