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称他为中国的约翰希金斯,巫师李(希金斯的外号便叫做苏格兰巫师)。从这个绰号也可以猜到他的台球技术已经达到了怎样的高度,绝对可以说是已臻化境。
能够得到这样一位人物的青睐并且悉心教导,王恪这段时间完全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巫师李很厉害,在外界却鲜有人知,这里面的曲折,林意坤知道的清清楚楚。
这是一段很狗血的c白富美和穷丝之间的c关于逆袭和推倒的故事,而开端却得从林意坤这个局外人垂涎耿秋萍的美貌说起。
林意坤小时候是在镇上长大的,和李文斌是小学同学,两人都属于很聪明也很捣蛋的那种,所以关系极为要好,后来林意坤的父亲做生意成功了,就举家搬迁到了市里,这样两人才分开。两人当时都挺伤心,认为自己失去了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李文斌长大后变得极痴迷台球,他很崇拜当时一位姓丁的斯诺克国手,并以他为自己终身的奋斗目标——这在外人看来是极其不现实的,因为丁国手在业内的排名一度达到过世界第一,而李文斌却仅仅是一个自认为有天赋却因为没钱,没有接受哪怕一天专业训练,而且年纪也过了接受正规训练黄金时期的乡下小子。可以说,无论是从专业技术角度,还是从当时一名业余台球选手想要转职业的难度而言,他这都是在白日做梦。
但是李文斌却不肯放弃,也从未放弃,即便因为“不务正业”被父亲逐出家门都不改初心。
没有专业的训练,那就去打野球,可以说,李文斌所有的技术都是靠看书和自己的琢磨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因为确有天赋,而且足够努力,很快,他就在本市的斯诺克圈子里成了不折不扣的“一哥”,也通过打一些业余性质的比赛赚取了一些奖金,成功的从租住的地下室中搬了出来。也是在这个时候,他同已经是大企业少董的林意坤重逢。两个少时好友再次相见,很自然的重拾了往日的友谊,随后也是因为林意坤,李文斌第一次见到了耿秋萍。
和林意坤一样,耿秋萍也是家境殷实的富家女,无所事事的她最崇拜的恰恰也是丁国手。
林意坤和耿秋萍是早就认识的,也一直在追她,可是耿秋萍偏偏选择了另外一个家境不如他,长得也没他帅,人品更比他差劲的富家子,原因就是对方台球打的比他好。
林意坤在台球上的天赋远远不及自己的儿子,虽然拜访名师,不懈练习,但最终还是一次次的败下阵来,到最后,那个富家子更是口出狂言,声称如果有一天林意坤能在斯诺克上赢他一局,他就把耿秋萍让给他。
轻狂的代价有两个,首先便是耿秋萍一怒之下离开了他,其次便是受辱的林意坤找到了李文斌,要求他代替自己教训一下这个情敌。
有道是不作死就不会死,自认在英国混过一段日子的富家子不但答应了林意坤的要求,还嘲讽李文斌是“下里巴人”,穷小子打斯诺克,好比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和自己相比,根本不足一提。最后更是拿出来一笔数额不菲的钱作为赌金,声称如果李文斌能赢了他,钱就归李文斌,但是如果李文斌输了,就得跪下来认输,还得口称大哥,做他一辈子的小弟。
这位敢如此猖狂,也是有说处的。原来这富家子在英国也认真学过斯诺克,回国之后在国内业余圈子里也算是一号人物,对李文斌这样一个区区一个城市的“一哥”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偏偏他在本市的朋友在巴结他的时候都说“本市有个叫李文斌的,台球技术很好,甚至有专业水准,大少可以去找他切磋一二”云云,更有眼光比较专业的人士认为他技术不如李文斌。可以说,两个人之前虽然互不相识,但是在富家子的眼里,早就和李文斌接下了梁子,提出这个赌注,旨在羞辱李文斌。
很多人都劝李文斌不要应战,和一个疯狗互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