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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国南疆的清晨总比其他地方要更冷一些,正如南疆的夜。

    这是不是因为南疆总是多战事,多流血,多离别?

    南疆的风声隆隆,像极了一首悲怆隆重的挽歌。严寒和贫瘠的土地,造就了南疆人的坚强与热情。

    此时正是清晨。

    南疆苍澜镇,清晨的街道上正有一对热情的少年男女,他们肩并着肩,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他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他们的肩靠得好近。

    他们当然就是任红尘和聂雨蝶。

    任红尘道:“你是不是想让我送你回长风镖局?”

    聂雨蝶道:“是。”

    任红尘道:“长风镖局是不是在苍澜镇北边的长济镇?”

    聂雨蝶道:“是。”

    任红尘道:“那为什么咱们要从森林东边出来跑到这个苍澜镇,而不是直接从北边出来去长济镇?”

    聂雨蝶笑吟吟的看着任红尘道:“因为你在森林里迷路了,所以你不得不让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南疆人来带路。”

    任红尘已被聂雨蝶气得不想说话,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你一定要带路来这苍澜镇?咱们来这里做什么?”

    聂雨蝶道:“因为苍澜镇的锦缎丝绸是南疆最好的,也是楚国最好的。咱们来这里,当然是为了买衣服!”她趾高气扬,仿佛是个打了胜仗的将军。然后她又故意轻蔑的斜睨着任红尘,仿佛在看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任红尘最近已经掌握了无奈的窍门,他无奈的时候就不看聂雨蝶,也绝不听她说话。因为他越听越看就越觉得无奈,又气又无奈。

    女人是不是都很喜欢买衣服?

    至少聂雨蝶就真的很喜欢买衣服,简直喜欢的要命。她不只喜欢给自己买衣服,也喜欢给任红尘买,反正掏银子的还是任红尘。

    两人清晨便已来到苍澜镇,但是当他们从镇上最出名的烟霞绸缎坊走出来的时候,竟然时已近午。

    任红尘此刻已是轻裘缓带,白衣胜雪,看上去既高贵又英俊。他照镜子的时候竟然有种错觉,觉得自己似乎有一点像那个虚伪至极的琴公子唐天问。他当然已经在自己的脸上做了些修饰,简单的乔装已使任红尘看起来像是另外一个人。

    聂雨蝶则换上了一席淡青色对振式收腰托底罗裙,搭上雪羽肩,素白色的雪花淡淡的开满双袖,头上绾起一个松松的云髻,随意的戴上绘银挽带,浅浅的流苏落下,在风中漾起一丝丝涟漪,身姿娉婷,倒像是在花园散步的官家xiǎ一 jiě一般。

    虽然已俨然变了个样子,任红尘依然觉得自己身为一个人人喊打的采花大盗疑犯,穿成这个样子出来实在是太招摇了些。他当然还是没有聂雨蝶招摇,她实在是太美了,美得让所有看到她的人都挪不开目光。

    任红尘忍不住道:“你就不怕被人认出我的身份,连带也毁了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名誉?”

    聂雨蝶道:“不怕!”

    任红尘奇道:“为什么不怕?”

    聂雨蝶自信道:“因为没有人会想到一个东躲西藏都来不及的淫贼会穿得这么光鲜亮丽的招摇过市。”

    任红尘又追问道:“如果万一有人想到了呢?”

    聂雨蝶道:“那么他也一定想不到让所有女人都憎恨的采花大盗身边还会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还非常亲热的搂着他的胳膊。”说着她已搂住了任红尘的胳膊,样子果然亲热极了。

    时已近午就自然要吃饭。

    像任红尘和聂雨蝶这样既华贵又招摇的少年男女,如果要吃饭,当然要去最出名的酒楼,吃最精致可口的美食,喝最香醇的酒。

    苍澜镇上最出名的酒店就是兰亭楼,兰亭楼最出名的酒就是竹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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