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出了不对劲儿,若是单纯的找她说话,不可能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眼睛里还藏着一丝若有若无的伤怀,这种伤怀只有看她时才有,看花看树看别的事物时便没了。
桃华说话做事不爱拐弯抹角,因为总是拐着拐着便忘了,隔个半年才能再记起来,所以当下开门见山道:“有什么事便直说罢,我能受得住,小哥哥你不必这般刻意哄我的。”
黎里下意识的去抓碧色的璎珞,面上的殷切渐渐散去,一抹忧愁爬上来。他没想到她能这么快便看出异常,他本打算一直瞒下去,一直瞒到瞒不住为止,没想到第一日便被她察觉了。
他这个妹妹当真不比从前好哄骗,八成受一场情伤真能令人成长。许久后似下了决心,神色凝重道:“小妹,父王应了青云国的诏书,要送你去做轩山魔物谷的祭品。”
桃华抬了抬眼,呦,果真有事,还是件涉及生死的大事。
黎里的拳头握的结实,“你且宽心,哥哥一日在,便一日不会让你去做那妖物的祭品。我们黎国没到任人欺凌的境地,你也是堂堂一国公主,凭甚他们青云国不让自家的公主去做谷的祭品,而要用我的妹妹。”捏着的拳头终于捶在玉石的桌子上,茶盏中的水险些洒出去,神色温柔,宽慰她似的缓缓道:“哥哥会护着你,你无需害怕。”
桃华悠悠的叹口气。年轻人就是容易冲动,有甚么事不能坐下来好好商量,非要动拳头。兴许商量完了还是觉得用刀子更果断一些。
轩山原本是座鸟不拉屎的荒山,从山脚到山顶灌木丛生,一条容人通过的小道也开不出,终年不见有人上去,只有成群的果子狸在山上撒野。前些日子轩山上忽然出了个魔物,相貌狰狞,甚是嗜血狂躁,吓得果子狸也不敢在山上待,连夜挪了个窝,腾到了轩山隔壁的午托山。周遭的百姓更是苦不堪言,出个门砍柴兴许就回不去了,连个尸身都寻不到。
青云国作为凡界最大的国,自然是要起个带头的作用,便找了个胆子肥的使者去同那魔物谈判,好在魔物能听得懂人言,爪子一招,开口便要以凡界的公主作为祭品献给他。
由此可见魔物也是有特殊嗜好的,不要吃的不要喝的不要金银,偏生要个公主。要是桃华,兴许就要了两斗珍珠,要是无妄,兴许会要一双筷子,更可能会要一张手纸。他要的是眼下最需要的,不会考虑甚么东西贵便要甚么。
青云国自是舍不得拿他们家的女儿做祭品,但谷既然开口要公主做祭品,又不能不奉上。周围只有这么黎国一个软柿子可捏,碰巧黎国有个公主,青云国做惯了一方霸主,待那使者传回了魔物的要求后,当下便要下御旨,预备着让黎国的公主去做谷的祭品。
但,其中有件事不好处理,需要再思索一番。黎国的公主星归跟青云国的大皇子青岸有婚约,待她满了十八便要嫁过去。这也是为何星归同人私奔她父王母后如此震怒的原因可不是不守fù道么。
青云国的国主再三思索,觉得比起婚约,显然平民心更重要,天底下的好女子那样多,没必要非娶星归,更何况他们两国的婚约只是口头约定,并未留有白纸黑字,拿星归去做祭品算不得毁约。
由此可见做公主并不是一件欢乐事,不单不能同喜欢的人相守,还要时不时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拿去做祭品。倒不如做个富贵人家的小姐,身份没有那么尊崇,过的或许能安稳一些。
桃华现下待在星归的壳子里,拿星归做祭品便等同于拿她去做祭品,一根绳上的蚂蚱不分你我。她歪着头默了半晌,略有些心疼的替黎里揉着发红的指尖,柔声道:“你这样说我很欢喜,纵然你不是我的亲哥哥……”顿了顿,低低道:“哥哥该心知肚明的,父王既是接了诏书,便等同于应了青云国,同意将我送去做魔物的祭品,如若我不去,遭殃的不止是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