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2)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痞子带路,走向天下第一楼总部。

    街道宽阔无比,两旁叫卖声一声接着一声,绵绵不绝,而这些买菜的什么的,从早到晚都有。

    长安城如此繁华,人也十分之多,尽管街道宽阔,但是仍旧无法容纳如此多商贩。

    街道上也是异常热闹,来往行人不绝,唐四藏牵着马,竟然是行走困难,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如此多人挤在一条街,莫不是排队投胎。牵着马匹难以在这拥挤人群之中行走,取下九环锡杖,像扫地一般,驱赶着前面的人,如果不是怕惹众怒,只怕口中还会念叨:“让路。”

    前面行人也是慢慢闪开,而叶无凌这个人在这些人眼中好像很陌生,痞子名声怎么不管用了?

    话说,这叶无凌三里街第一痞,可是能和这长安十大纨绔比肩的人,到了这儿怎么会没人认识,带着疑惑,继续像前走。

    叶无凌六尺身高行走在唐四藏前面,没有了那些闲言碎语在耳旁生起,叶无凌显得也是很轻松,走路步伐几乎都是要过蹦跳了。(52尺=175,七尺男儿2米多,鸳鸯网上查找。)

    眼神平静的看着四周,轻声道:“长安城,天下第一楼,盛会,至于什么花魁倒是不感兴趣,但是可惜那把古琴。”

    叶无凌听到声音,转过头,打趣道:“唐兄如此性格,叶某佩服,要是让那些个半吊子文人知道,你去参加盛会,竟然是一把琴,只怕是会被当场赶出来。”

    唐四藏细细感受着刚才在那天下第一楼分部中所弹奏的那把古琴,他知道,这把古琴有故事,这花魁苏烟有故事,不过苏烟有没有故事,他倒是不想知道,他只想知晓这古琴的故事。

    叶无凌扫兴,转过头去,指着前方那繁华如皇城般的高楼,轻轻笑了笑,手慢慢放下,提议道:

    “唐兄,明日再赶路如何?我们离这长安中心还有着一段距离,不如休息一晚。”

    唐四藏点头道:“随意,反正也不急这一时,这大人物总归是最后登场。”

    如果被别人听到叶无凌和唐四藏的话语,一定是会破口大骂两人没脑子,这盛会开始,那一个不是巴不得早些来,尽早进去,早些在这些比试中胜出。

    唐四藏可没那么急,这些个盛会,早些去,莫不是能进去不成?

    叶无凌随便找了家不大不小的客栈,将身上余下碎银取出一些,交付与掌柜,拴好马匹,便是吩咐厨房烧了两个小菜,然后小二带着两人去到各自房间。

    临走时,唐四藏还不忘让小二去烧壶热水,按照唐四藏的习惯,这睡前脚泡一泡,那才叫舒服,特别是冬日里,泡脚,更是这人间万事所不及的。

    不过人生嘛,十有不如意,就算是前世,在家中也无法完成自己的泡脚梦想。

    俗话说,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所以唐四藏是一条有梦想的咸鱼,他的梦想很多。

    早上吃口热乎饭菜,中午睡个午觉,下午把妹子来泡了,晚上泡脚。

    这天不遂人意,唐四藏梦想一个没有完成。

    到了这个不算大唐的大唐,更是发现寸步难行,特别是到了这长安城,就算是连路都认不得,还要叶无凌来带路。

    叶无凌痞子性格,让他一个人待,哪里待的住,所以端着菜盘子,跑到唐四藏这里来。

    叶无凌大摇大摆坐在凳子上面,手中筷子毫不客气的夹着菜食,春风满面,得意笑道:“这就是我痞子梦寐以求的生活啊,不过可惜,少了坛女儿红。”

    换了装扮,洗漱过的叶无凌虽然俊俏,但是那骨子里的痞气,基本上是无法掩盖,得意的笑容,嘴里吃着菜,脑子里想的是女儿红。

    唐四藏有些无奈,女儿红?去那些农家中讨取吧,还是埋藏了十六七八年的正宗女儿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