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这几日来在美尔的细心照顾下,刀伤终于吻合了,苏林的气色也好多了,惜日那张冷帅的气质又恢复了,只不过现在加杂着一点柔和与微笑。
曾几何时他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一直都是独来独往,而后边的女生始终围着他转,他那淡定的眼神足以令无数痴心少女疯狂。
他喜欢穿大衣,而且是黑色的大色,他喜欢戴帽子,而且是黑色的帽子,他喜欢看天空。桃花林里,草丛地上,他正默默看着天空。
一个少女慢幽幽的走过来,说道为:“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那么两种人喜欢看天,一种是不了解自己的人,一种是非常了解自己的人,你算哪一种人呢?”
苏林沉思了半会才道:“没有第三种人吗,我好像两种人都是,有时候非常了解自己,有时候却特别不了解自己,你呢,你属于哪种人。”
美尔微笑道:“我也喜欢看蓝天,但我更喜欢看星星。”
苏林问道:“你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
美尔回答道:“是相互瞭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苏林幽幽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瞬间无处寻觅。”
美尔接着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
苏林叹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飞鸟与鱼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美尔笑道:“那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又是什么呢?”
苏林摇摇头道:“我却不知道,也许我还没有经历过,等到历过的时候我才回答你。”
美尔道上:“好啦,不要再问这些感性的哲理性对话啦!今天你可要答应过我,要教我功夫的哦。”
苏林道:“嗯,一寸飞燕,第一练眼睛,第二练飞剽,第三练耳朵,第四练轻功。此四步如果练成你就是一只在天上邀翔的燕子,轻轻一点,你就跳得很高,在高空处,眼睛敏锐,瞬间捕获猎物,甚至你在地上闭上眼睛,用耳朵去听,你都能一击而中,如果将飞剽换成枪,你在战场上就比敌人更加灵活,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危机,还能瞬间毙敌,做一个刺客或者一个阻击手,你一定是王中之王。”
美尔道:“哇!这么厉害啊!我可不要杀人,我只要能自保就行了。”
苏林道:“练功不能只想着自保,要试着去想我为什么学,我学会之后是为了救人,只要有这种想法,你才能发挥出自己真正的威力来。”
美尔道:“哦,那我该想救谁呢?”
苏林道:“你就去想救我就行。”
美尔道:“救你,你这么强,这么厉害哪会有什么事,再说了我不希望你有事,更不希望我去救你。”
苏林道:“凡事都有个第一次,凡事都要向最坏的方面去想,我也不是神,如果哪一天遇上了,也才不至于惊慌失措,无计可施,不用救我,你也可以帮我啊!”
美尔道:“是啊!好的,这个理由最好。”
苏林道:“开始了,练功夫很辛苦的。”
美尔道:“没关系了,来吧。”
苏林道:“首先咱们来练眼睛,白天要多看太阳。”
美尔道上:“为什么,要看太阳,看月亮不行么。”
苏林道:“行,不用学就看月亮,因为挺浪漫的,呵,咱们言归正传,因为只要将你的眼睛训练成火眼金睛,以后你在任何强光下,都会比常人还要有忍耐性。
你都可以不用眨眼睛,或者说当你看见对方强光向你射来时,你能在瞬间看清楚对方用的是什么东西,比如火枪向你射来时,你可以化掉火光从中看清楚子枪的方向,从而避免伤害,这才是火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