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赤贫,否则沈老蔫儿也不可能逃荒去给人家做上门女婿。
然后又简短地告诉周小安,“沈市长那里也打过招呼了,他会处理好丁月宜和沈蓉。”
周小安对这个最好奇,“他真的没打算认你吗?有没有说以后偷偷当叫家人相处?”
周小安自己是怎么看怎么觉得周阅海好的,对沈市长会放弃一个这么好的儿子非常意外。
周阅海笑,“小笨蛋!你以为我会怎么跟他说?”
周小安严肃地咳嗽了一下,学他板起棺材板脸,“爸爸,我是你大儿子!你稀罕我不?”
周阅海把她抱起来揉了又揉,喜欢得不知道要怎么对她才好,这小家伙怎么这么有意思!
“小笨蛋,我只告诉他,丁月宜母女可能对我有些误会,觉得我是他们家死了的那个儿子,过几天我要认亲,觉得这件事很困扰。”
让他去认沈市长当爹?真是笑话!
周小安瞪眼睛,“你脑子里怎么那么多弯儿!我都要被你绕迷糊了!”
周阅海亲亲她,在她耳边低语,“我只脑子里弯儿多吗?昨天让你绕了多少弯儿?嗯?忘了?我们再复习一次?”
周小安瞬间脸红,这家伙昨天差点儿没把她的舌头打结,她从来不知道舌头是可以这么用的……
咳!不能想!丢人死了!
周阅海却不肯放过她,热气一直往她耳朵里喷,“我们还可以试试别的,不过你得先好起来,总因为这个睡不醒多丢人,是不是?”
周小安脑子里一段一段都是他层出不穷让人脸红心跳的花样儿,彻底颠覆了她对这个年代的人的认识。
接个吻就能这么花样百出,周小安脸蛋儿红扑扑,眼睛亮晶晶,强烈的好奇心盖过了每次都被欺负得大脑缺氧迷迷糊糊的害羞,“你怎么知道那么多?跟谁学得?”
周阅海亲亲她的鼻头,“不用学,看见你就想这么亲你,想你的时候脑子里……”
周阅海咳嗽一声,尽量让自己自然一些,“这些不用学。”
周小安看看窗外在树荫下看书的沈市长,拉长声音,“哦~你这是家学渊源!遗传的!”
即使这么远远看着,也能看出沈市长的风度翩翩伟岸儒雅,身材跟周阅海差不多,气质却截然不同。
即使同样经历过战争的洗礼,他也没有一点周阅海身上的铁血凌厉,好像他从来没经历过那些血雨腥风,可身上又有普通文人没有的硬朗气质,真的非常非常吸引人。
五十岁的人了,看起来只有四十岁,身上没留下一丝苍老的痕迹,岁月只让他更加成熟温润。
即使拿现代人的审美来看,周小安也得承认,这真的是一位风度气质绝佳的中年美大叔!
可周阅海显然非常不喜欢周小安拿他跟沈市长比,“咱们家的家学就靠咱们俩以后自己创造,跟他没一点关系。”
周阅海真是腻味死沈市长家里那摊烂事儿了,前两天丁月宜还莫名其妙地在医院里发了一次疯,差点儿抱着小四跳楼。
大夫说是抑郁症,大家都不了解这个病,就很通俗地传,市长夫人要疯了!
甚至有人私下里猜,市长家肯定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第一个老婆疯了,现在还在疗养院里呢,大女儿也疯过,现在第二个老婆也要疯了!
别人不知道,周阅海却清清楚楚,丁月宜这次发疯是因为顾月明。
顾月明前几天出院去省里参加总政军民会演的选拔了,初审通过,请文工团的人过来给沈市长报喜兼道谢,还顺便带来了一张顾月明这次选拔通过的定妆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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