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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小叔就带了两件衬衫过来,放在了周小安的病房里。

    因为昨天她不肯撒手,小叔又把衣服留给她了,穿着那件前天留下来的军装常服走的。

    小土豆偷偷给周小安解释,“小叔的衬衫一天一换,他不喜欢穿前一天穿过的衣服。”

    小叔匆忙回来,一直守着周小安,等她病情稳定了,晚上就由周小贤陪护,他跟小土豆回去,在周小全的床上对付一宿。

    小土豆自从跟周小安生活在一起,卫生习惯上也非常注意,可跟小叔住了几天以后,还是被他比得惭愧极了。

    他觉得自己夏天两天换一次衣服就已经非常爱干净了,小叔却从来不穿隔天的衣服。

    这让他觉得自己以前做得真的非常不够,每天回家就赶紧洗衣服打扫卫生,就怕被小叔嫌弃。

    周小安看看小叔放衣服的柜门,心里一下安定不少,那是不是说小叔还能待好几天,不会看她脱离危险了马上就走?

    她已经能坐一会儿了,连续说几句话也不会再心慌气短,老大夫每天来检查完都会夸奖她。

    她自己也有感觉,好像这次大病一场以后,身体素质好了不少,不是那种突飞猛进的突破性进展,但相比较以前周小安长期营养不良虚弱不堪的身体已经好很多了,至少进入正常人的行列了。

    而且恢复速度也很快,有了血玉的帮助,她现在已经可以一半喝粥一半吃肉了。

    小叔是个非常有探索精神的人,在确定她第一天吃了牛肉面没有不良反应以后,慢慢增加她正常饮食的量,要不是顾忌着医嘱,他早就答应给她来几块红烧肉了!

    周小安表示,要吃肉,还是得吃红烧肉最过瘾!

    所以现在她每天肉粥、清蒸鱼、排骨汤都能吃一些了,早上喝牛奶,中午和晚上都有一份牛奶炖蛋。

    第一次看到牛奶炖蛋,周小贤惊讶极了,“这,还能这么吃呀?”这不是糟蹋东西吗?牛奶不喝用来当水用?

    实际上周小贤在看周小安吃了几天饭以后,觉得她每天都在浪费东西,排骨汤只喝汤,鸡汤里的肉也不吃,肉粥做了一大碗只吃几口,好在还有个小土豆,周小安不吃的他都能吃了。

    可小叔更过分,那又是鱼又是肉的,隔一顿都不留,顿顿做新鲜的,都是苦人家的孩子,哪来这么讲究啊!

    就那些好东西,别说是剩了一顿的,就是馊了都舍不得扔啊!

    可周小安却对小叔越来越佩服,作为一个时髦青年,他可不止是在穿衣服上讲究,简直是吃穿用行样样精通。

    就他带来的那些吃的,每样都不是医院食堂寡淡粗糙的大锅菜,从味道到卖相,每样放到几十年以后都能作为一家饭店的招牌菜。

    对此小叔轻描淡写,“沛州是几百年的重镇,吃的方面很有底蕴,那些老师傅现在很多分散在各个国营饭店的后厨,找找就行了。”

    所以他每天都会趁周小安昏睡的时间去满城跑,给她找各种好吃的。

    周小安觉得小叔作为一个侦察兵真的浪费了,他该去做福尔摩斯!

    他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小叔被她逗得又一次笑出来,这几天陪着她,他都不记得自己这么笑过多少次了。

    这小丫头精神不够,话说得少,想法却根本不用人猜,都写在脸上了。

    特别是对他的崇拜,简直随时随地都在两眼冒星星,好像他随便做点什么,在她那里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事,都能让她在脸上明晃晃地写上:我小叔好厉害啊!我小叔怎么能这么厉害!?

    让人忍不住就想再为她做点什么,让她更惊喜一些,更高兴一点。

    所以周小贤真的有些看不下去了,他们家六岁的二华也没这么个惯法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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