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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俩到酒吧的时候,整整比平时晚了一个多小时,念阳有心想怪唐柘,可唐柘哪是吃干饭的,一见念阳的目光瞟向自己,就装出了一副无辜的小表情。看到他那做作的小模样就让念阳直冒鸡皮疙瘩,怒火都被恶心掉一大半,懒得和他计较了。



    前半夜酒吧的生意总是十分火热,嗜酒的男女们成群的苟且着。



    看着眼前沉迷在灯红柳绿里的人们,念阳不由得感叹。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妄想在酒水里找到人生的意义,不是说那种由酒精麻痹所带来的暂且的欢愉不好,只是由衷的感觉那是一种犹如在沙滩里淘珍珠的作为,沙子里是有珍珠的,因为贝壳在沙子里,可你并不能在沙子里淘到珍珠,因为贝壳不会无故把珍珠吐到沙子里。偶尔的迷醉可放空自己,可过度的沉沦后,那自己还是自己吗?



    人生中的世事永远是这样,感性的人在感叹着世界,却也曾不经意间的感叹了自己,不远的未来,念阳也将沉沦,也将迷失,当然这些是未来的故事,念阳还不曾知道的故事,同样他也不知道,在未来的故事里,身边还剩些什么样的人



    念阳在柜台里为客人调酒,唐柘把他的口罩半戴着,用吸管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着念阳给他调过的朗姆酒。晶莹的玻璃酒杯,淡蓝色的酒,外加一个双眼迷离的病态美少年。宛如一道美丽的风景,就这样裸的呈现在了人们面前。使得无数被酒精涨得迷糊的女孩们荷尔蒙暴涨,迷迷糊糊,跃跃欲试。



    果然,第一个大胆的姑娘端着酒杯坐到了唐柘的旁边,用镶满亮片的指甲轻抚着吧台的大理石桌面,用放着淡光的眼睛慢慢扫视着唐柘。



    “帅哥,有兴趣陪我喝一杯吗?”那女孩娇声的说到,说话的同时身子不由得向唐柘的方向倾斜。



    显然作为公子哥的唐柘早已熟悉了这样的搭讪,他微闭着双眼瞟着那女孩,除此便再无过多的表示。



    “帅哥,不要这么扫兴吗”女孩继续娇声的说着。说话的同时她的胸被她用力挺着,露出了一大半。



    “对啊,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嘛。”这时,又一个女孩坐到了唐柘的旁边。



    念阳调完最后一杯酒后也注意到了唐柘这边的情形。这种场面他不是没有见过,相反他见得多了去了。只是他看到唐柘处身在那样的场景中时,心中忽然升起了一种莫名的反感。



    只见,不一会的功夫,唐柘身边就聚拢了不少的女孩,唐柘也没再鞠着,完全放开了自我。他们有说有笑,唐柘笑得特别开心,他在这样的场景里表现得游刃有余,像是身处花丛的蜜蜂,嗡嗡的叫着,采便每一朵入眼的花。当然,唐柘他是这中的老手,他是唐氏集团的富家公子,他本就应该是这样的人。



    女孩们借着递酒的由头开始在唐柘身上上下其手,唐柘也一样,借着喝酒的好理由开始本能地在女孩们身上索取着。这样欢乐的场景中或许也用不着什么由头和理由,因为,这本就是一种游戏,一种只有规则没有感情和理由的游戏,一种成年人的游戏,一种不用负责任的游戏。虽然他念阳不喜欢,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他念阳一样,起码唐柘就和他念阳就不一样。



    说出来或许有很多人都不会相信,他念阳开酒吧,却最为讨厌这样疯狂,各取所需,不知廉耻的场景。当然会有人不信了,就连念阳自己都不信,因为这样的他就如同婊子立贞节牌坊一样。或许他唐柘也不信,试问哪一个男人不爱这样可以自由食色的时刻,有那个男人不向往这样源自原始的疯狂。



    可是他念阳偏偏就是感觉反感,虽然他可以不说出来,但是他自己就是感觉看着难受啊。或许,如果那里坐着的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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