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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孛儿只斤·忽必烈于1271年在大都成立的。八年后,忽必烈灭掉南宋,元帝国的版图正式确立:北到今天的蒙古共和国、西伯利亚,南到南海,西南包括今西藏、云南,西北至今新疆东部,东北至外兴安岭、鄂霍次克海,总面积约1200万平方公里。

    元帝国的最高领导人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蒙古帝国的大汗,也是中国的皇帝。

    元朝的鞑子们在灭到南宋后,在全国实行了臭名昭著的四等人制,他们把全中国人分为四等,分别是:鞑子、色目人、汉人、南人。‘南人’就是南宋遗民。

    忽必烈说,我们蒙古人是天之骄子,凌驾所有生物之上。所以,我们必须是第一等人。于是,蒙古人就成了第一等人。而“色目人”其实是“各色名目”的人,也就是当年和蒙古人一起打天下的其他西北方的少数民族兄弟。第三等“汉人”不是我们印象中的汉族人,而是从前金朝统治下的汉族和汉化的女真、契丹等族人,同时也包括云南、四川的汉族人。“南人”,就是南宋遗民和遗民的子孙们,也就是江南的汉族人。

    蒙古人与生俱来就和他们的大汗冲锋陷阵,他们自己就是主人,当然要坐第一把交椅。这就如阔佬请客,主人肯定要坐在上首;在蒙古人统一蒙古高原和第一次西征的过程中,有些西北方的少数民族兄弟(色目人)慧眼识珠,主动跑来和蒙古人混。他们是蒙古人最亲密的战友,自然就要坐第二张椅子;紧接着,蒙古人灭金,金人统治下的汉族人和汉化的女真、契丹等族也跑来,坐了第三把椅子,这就是“汉人”;蒙古人灭金后,还未来得及下马休息,又和南宋打上了。

    《元典章》规定蒙古人扎死汉人,只需仗刑五十七下,付给死者家属烧埋银子即可;汉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以死刑,并“断付正犯人家产,余人并征烧埋银“。元廷设置将“斗杀”单独特殊化是有社会背景的,至元九年(1272年)五月,朝廷颁布了“禁止汉人聚众与蒙古人斗殴“的禁令。所以说活在当时的汉人地位确实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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