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总是那样的明媚,却不会让人感觉到有一点点的惬意。而路两旁的行道树则杵在那刺剌剌的大太阳下,舞不起一丝丝儿的风。
赢宇翔背靠着一棵粗大的梧桐树,打盹儿了近两三个小时。他的脑袋被一个二百五的剃头匠,剃得坑坑洼洼的,和那个叫什么“风情帝国园”的老板养的狗的脑袋——被他的狗奶妈用剪子铰出的,差不多。那里头所有的fu uxiǎ一 jiě都笑话他,还时不时有人揉搓他的头跟狗脑袋媲美。
他最后忍无可忍地发了火,打了两个fu u生还有那个他顶讨厌的女领班,最后顺带着把一张桌子上所有的杯盘碎了个精光。老板只好用脚当手,把他辇出了大门。那天,老板的那只臭哄哄的脚幸亏没有碰住他的小腹,否则,那个老板,“哼!我肯定会让他爬着满地找牙。”赢宇翔恨恨地啐了口唾沫,这样想。
他已经陪伴着这棵老梧桐树有两天多了,白天,他倚着斑驳c漆落的树干整理着自己的脑袋瓜子,他觉得那里边一定是出了问题。而到了晚上,他则把自己用长丝带――他在一个小区门口的垃圾桶边捡的,质地很好,很柔软结实,像是条花裙子上的腰带,绑缚在树杈中间,隐藏在那些掌状分裂的阔叶间沉睡。
他知道他的脑袋出了问题。因为在这一段时间,老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支离破碎的残影,光怪陆离的场景,既没有时间的限制,也没有地点的约束,就连一点儿征兆都没有的,说来“突”的一下就冒了出来,说走“倏”的就溜走了,不留一点痕迹。这种感觉就像是他走在大街上,“咚”的,从天上掉下大块黄澄澄的金子,旁边又没有贼眼妄要分享的人,他激动得无与伦比,弯腰去捡,那东西像鸟一样,“哗”的一下,飞得看不见了,或者,像冰雪一样在阳光下迅速地溶化,悄然渗进了泥土里,只留下污浊的一滩渍迹。
他的老乡马勇强,说他变得太多,一点儿都不像那个旧有的他,说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那天,还是两个多月前的那天,他正在“迷死你”咖啡吧里做事,马勇强领着一个妖冶的女人走了进来。他正站在圆形的c深褐色的吧台里给一个客人拿红酒。那个女人倚在吧台前,向里张望。他只瞅了一眼,他就知道她是做那一行的,她们的身上大多都有做那行的职业风范,一张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无形的名片。现在的这个社会,还没腐臭到逼良为娼的意识形态里,绝大多数从事这个行业的“白领们”,都是自情自愿的,她们的行为举止c打扮装饰,都是那个行业里约定俗成的(并不是影射有人为因素强制执行的嫌疑),是积淀了几千年国粹中的青楼文化的具体表现。虽然也有一些邻家小女生,鬼画符般形似神不似,在大街上招摇过市,但她们的骨子里透不出那种讯息,也散发不出那个行业的职业道德和精神所体现出的那股子“劲儿”。更不是抛个媚眼就可以勾出男人“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yu望。
“勇强哥!”窑姐旁边立着的男人正是马勇强――他一点儿都没变,还是几年前那幅呆头呆脑的样子。只是衣服光鲜了许多,好像也是什么有点名气的牌子,至于是不是大兴的,他不敢肯定,给人的感觉还不错,不像是水货。他脱口叫了出来。马勇强一愣,心虚地四下瞅瞅,“你┅┅”他像近视眼似的觑到他脸前,仔仔细细地瞧着。“我认得你?”
“我是马蝇,小蝇子!”
“小蝇子?哪个小蝇子?噢,你是娟娟的弟弟,小蝇子!你咋变样了?变得――变得┅┅你都这么高了,你要不喊我,我可是真认不出你来。”他伸出右手掌横向用力拍在了吧台上探身趴前的赢宇翔的左肩膀上。“你姐她┅┅还好吧!”他有些口吃,他的脸红了,吧台上方是几盏比较明亮的白炽灯,所以看得很清楚。“你还那样!一提我姐,你就口吃,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