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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炫耀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满足虚荣,还是让自己拥有自信?

    这些,或许都不是。

    炫耀,也许仅仅就是一种成就感的外在表达。

    遥远的时代里,古老的士大夫高喊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们的精神诉求可以让他们忘掉生死的恐惧!

    王安石说出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时候,他同样在炫耀。

    他在向世界炫耀他的精神。

    那种精神或许让人不是很懂,但是,你一定可以感受到那种不怕死,怒指世俗愚昧的精神。

    天朝太祖洗荡寰宇后,也终究是不能免俗说了句:惜秦皇汉武,略输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他亦是在炫耀。

    炫耀他结束了华夏五千年的封建史,也是在向世人炫耀他的自信与功绩!

    伟人的成就在凡人眼里看来不甚理解,因为一般人根本无法理解那种空前满足自身精神追求以后得到的愉悦。

    炫耀便是为了宣泄心爆棚的成就感。

    赵清雅不是伟人,但是,她却是一个足够让人崇拜的人。

    她崛起于毫末,辗转江湖数年,虽没有大富大贵,但却活的痛快。

    因为她若是不痛快,就会用段用心用城府做一把大刀,然后将所有的不痛快斩个痛快。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这就是赵清雅的精神信仰。

    她卑微,但是骄傲。

    人,如果没了骄傲,那么与猪狗也没多大的区别。

    淋漓的鲜血染红每天晚上的长梦,哭泣的冤魂让她鄙视众生。

    她,杀了好多人。

    好多比她强壮太多的男人。

    欺我者死,赵清雅估计是狞笑着写下这四个字的吧。

    册子不是很厚,用黄皮纸包着,看起来普通极了。

    但是,你翻开这本书,你就会发现,这是一本看完足以让一个人想要去shā rén的血书!

    清秀的字散发着浓浓的墨香,但是,从那清冷的墨香里徐似乎又能看到尸山血海。

    徐看的很有味道。

    他看着她写下的猥琐老板,那根夺命的铁簪,以及那一夜发生在后院惨无人道的碎尸事件。

    故事,以第一人称写着,就像是日记。

    徐看完第一篇章后,他便合上书本舍不得看下去了。

    这个世界,能过得好的人没有几个,能活的痛快的人便又是少之又少!

    赵清雅或许活的不算好,但是却很痛快。

    留记事,估计她也不甘心她的这份痛快被深深埋葬而永不能见天日。

    徐借着清晨清爽的阳光,仿佛在那明媚的阳光下看到了那个立着眉眼,一脸狰狞高呼痛快的魔头!

    那,是她在向他炫耀。

    炫耀她的狠毒与强大,炫耀她的霸道与狂妄!

    欺我者死,辱我者死。能写下这句话的人,就是徐也不得不暗自敬佩。

    月初的日子,天已经很暖和了,远处的荒山上也渐渐有了绿色。

    这一切,让徐看完赵清雅的日记之后又觉得活的简单些真好。

    今天是初,忌出行,宜嫁娶。

    徐没有打算出门,因为他得养伤。

    昨夜杨业的两掌掌劲像大河一般狠狠的怼在他的胸膛上,虽然昨夜的时候觉得还好,但是到了清晨天快要亮的时候,徐终于疼的睡不住了。

    震伤的五脏需要缓养,所以徐这几天不打算出门了。

    好在,不久前他刚负过伤,几天不出门也没有多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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