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碰到熟人
据自己小时候所穿的衣服上,那藏宝图所示,圣剑在拉布拉多,拉布拉多···因为名字太长,所以简称拉布山上。
拉布山据说常年被乌云笼罩,看不见阳光,正常情况其他的地方都是下雨,而这个拉布山下魔兽。
乖乖。
这魔兽的繁殖也太密了。
其他动物都是先找个女朋友,谈个恋爱,然后结个婚,最后生小孩。
而这里的魔兽是成批成批的,从天空中下雨般的落下来。
这数量何其庞大,可想而知。
要不是这魔兽的攻击性太强,又极其嗜血,要不然自己开个养殖场,那优势耿耿的,包个山,咱放养,放养到一定程度,再手起刀落,嘿嘿,不怕没肉吃了,不怕挣不到钱了。
不过,这些也只有想想了。
一想到魔兽那凶残凶残的个性,估摸着自己这个瘦小身板,不是吃魔兽,而是被魔兽吃呀,而且,就自己那点肉,恐怕还不够它们吃。
虽不能成为一世英杰,为国家做出贡献,那至少也得造福一方啊,可惜,恐怕死之前,还不能让魔兽们填饱肚子,唉,惭愧啊!
宗剑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挡不住魔兽,还特地去找小伙伴,借了一身打橄榄球的盔甲,这下好了,魔兽想吃自己也不容易,起码要破了自己这身盔甲才行。
只是,宗剑不知道,他的这身打扮,恐怕在魔兽看来,就跟夹在汉堡里的,那跟热狗一样,这不明显就是在吸引它们犯罪吗?
要知道就是那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那种样子,才是最让人按耐不住的,这是什么?好羞耻啊!这个人类穿着这个样子,也太诱惑人了。
在魔兽们看来,宗剑那盔甲下,那若隐若现的排骨肉,才是最让它们流口水的。
宗剑告别了父母,于是独自一人出发去寻找圣剑了。
独自一个人,怕不怕?
那当然怕!
可这终归是自己的事。
自己不去解决,谁来解决?
所以,只能硬着头皮上。
不过,在宗剑的父母看来,这是他成为真正的勇士,所需要得到的锻炼。
真正的勇士,可不是嘴里或者心里放着正义,而是不光嘴里心里放着正义,还要从行动上去证明,正义这东西,可不像啃鸡腿肉,这啃鸡腿肉,不光要啃,啃得香,啃了还要把鸡骨头放到垃圾箱里。
只有像这么复杂且单调到累人的事做到了,那可以说是一件正义。
正义无关大小,身心去实践才是最重要的。
宗剑走了好久好久,终于走到了城门口。
先不说这身盔甲何其之重,单说顶着个大太阳,盔甲里面也闷热的实在是可以。
为了能够顺利找到圣剑,宗剑也是豁出去了。
谁叫他不会魔法呢?
不会魔法的话,那只能从物理防御上,下功夫了。
可刚到城门口,就遇到了一个人。
“我料想你会迫不及待的去寻找这圣剑,所以,便先来这里等你了。”
会是谁呢?
只不过这声音听起来好熟。
宗剑从橄榄球头盔的缝隙里往外瞧,这一瞧,嘿,老熟人啊。
只是,许久没有联系的人,为什么现在会主动找上自己呢?
这个人不是别人,是丽萨娜。
同是勇士家族。
或许,她是想来帮忙的也说不定。
不过,丽萨娜也真厉害,知道这共和国只有一个出入口,所以便早早的来这里设下了埋伏,哦不,等着宗剑。
恐怕丽萨娜会大喊,这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