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夜微凉,冷风袭袭。
别墅中。
嬴天负手而立,站在窗前,他眼神冰冷极了,凝视着外面的黑夜,在他的那一双冷眸之中看不到任何感彩,如同那冷血的毒蛇一样狠毒至极。
旋即,他将右手伸入怀中,取出那枚水滴一样形状的帝王精血,仔细地观看了一会儿,僵硬的脸上突然抹过几丝冷厉的笑意。
“这帝王精血,正是当年逍遥道君从朕体内抽走,埋葬在深渊古墓之中的神物。当年,朕为了炼制成不死之药,焚书坑儒,斩杀数十万儒生和丹士,以邪法强行取走他们体内的精血熔成一滴,才炼化出这等魔物。”
“就因为这魔物,才让朕与逍遥道君大战一场,甚至险些让朕死在逍遥道君手中。如今这帝王精血,终究还是回到了朕的手中。两千年过去了,逍遥道君,你可还活着?”
嬴天冷笑了几声,那讳莫如深的眸子死死地盯着那枚紫红色的帝王精血,旋即,在他脸上抹过了几丝狠色,厉声说道:“当年,如果不是我侥幸逃脱,恐怕我早就死在逍遥道君的手中了。”
“但现在,我已经得到不死之药。只要我服用此药,将此药炼化,不仅能恢复实力,还能得到万古不朽之身躯。到那时,逍遥道君,你可还是我的对手?”
嬴天冷笑着,那一双盯着黑夜的眼睛,顿时变得冰冷至极,而他体内散发出的那种恐怖的气息让人恐惧极了。
“叶大哥的确是傻了些,居然会将这药交还给我。否则,只要他服用这帝王精血,虽说不能实力大增,但却能得到永生。永生呀!凡人修炼为的,难道不是永生吗?朋友,又算得了什么?”
嬴天苦笑了几声,在他看来叶轩的确是很傻,如果换作是他,肯定独吞帝王精血这等无上魔物。
“两千多年了我不断地嗜取人血,方才容颜永驻。否则,这个时候,我恐怕早就是老头子模样了吧!”
嬴天发狠一笑,为保住容颜,这两千年来他不断地嗜取人血,更换体内老化的血液,方才让容颜永驻。
“现在,只要我服用了这枚由几十万人的精血炼化出的帝王精血。我应该就是这方世界最强者了。毕竟,在永生之下,即使逍遥道君再强,又能奈我何?哈哈”
嬴天眼神狠厉极了,他像一位存活了数千年的老怪物,表情狰狞无比,狠声说道。
“可叶大哥,终究还是单纯了一些。像叶大哥这样,难保哪天就会被别人杀死吧!这两千年来,我早就走遍了世间海川山岳,看遍了尘世的繁华。这枚帝王精血还是留着给叶大哥保命之用。”
嬴天仔细地考虑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服用帝王精血,而是将那枚帝王精血放进怀中。
不知何时起,在嬴天内心中,竟生出一个想法,他不想叶轩死,这个想法,甚至在他心里扎了根。
是的,他活了两千多年,被称作千古第一帝,世间霸主,还和那个时代最强者逍遥道君打过架。
他曾以为,他活得很冷血,即使是焚书坑儒,烧杀数十万儒生c丹士,他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因为,他是千古一帝,是世间最尊贵之人!
在这位千古一帝的眼中,为成就不朽霸主,为得到真正的永生,那些人的死,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可现在,当他真正得到不死之药时,第一个想的人,却并不是他自己,而是叶轩。
因为他越来越不想叶轩死。
这大概就是帝王心中的柔情!谁人能懂
对嬴天,或者说嬴政,这位千古一帝心中的想法,叶轩自然是一无所知。
此刻叶轩正盘坐在床榻之上,默默地运转衍天大道诀。
叶轩需要力量,很强大的力量。
金字塔的地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