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凉风袭袭,吹在人脸上时,有如钢刀刮过一般,给人一种凛冽的刺痛感。
叶轩像往常一样,早早地起床,穿衣c洗漱,锻炼身体,之后,再跑到集市上,买一些简单地早餐。
本想多买一些,却突然记起,唐小柔等人,早被抓走,如今,生死未卜。
叶轩不是多愁善感之人,相反,他有些冷血。可即使如此,当他想起唐小柔时,内心中仍会泛起一阵伤痛。
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有丰富的情感。遇见伤心事,会难过,会哭。遇见开心事,会高兴,会笑。
被叶轩抓在手中的早餐,被凉风吹凉,叶轩眼角处时常会有泪花,如果你曾仔细看过。
“这早餐,也不知道铃木禾子,能不能吃的习惯”
叶轩苦笑了几声。
很快,叶轩返回别墅,将早餐热了热,摆放在桌子上。这时,穿着樱花和服的铃木禾子,也起床了,走下二楼,稍稍洗漱后,便走到餐桌前,脸上露出几抹春风一般的笑意,她很温柔的盯着叶轩,说道:“你起的真早!”
“习惯了。”
叶轩笑道。
早在唐小柔在的时候,叶轩就有早起的习惯。早起,不知是为了锻炼,还是为帮唐小柔买早餐。
嗯,思念如泉水,一旦涌出,便直达心底,。
“这早餐,味道还不错。”
铃木禾子拿起油条和豆浆,吃了起来,脸上露出几抹笑意,赞叹道。
“嗯。好吃就行。你赶紧吃,吃好以后,咱们就去参加葬礼。我现在,先要去楼上换一身衣服。”
叶轩呵呵一笑,朝二楼走去。
“换衣服”
铃木禾子这才注意到,即使现在是深秋慕寒之天,在叶轩身上,仍是几件单薄的衣衫。
一件短袖衫,一件短裤,还一双拖鞋这大概是叶轩,最喜欢穿的衣服。
但,铃木禾子怎能知道,这样的装扮,对叶轩而言,有特殊意义。
毕竟,唐小柔经常会批评,叶轩穿衣风格很烂。
因此,当叶轩这样穿衣搭配之时,耳畔就仿佛会有唐小柔叨扰声,虽然很嘈杂,但叶轩,偏爱。
任世人,如何评之c论之,我心偏爱之
走到二楼上,叶轩打开衣柜。
在衣柜中的衣服,被摆放的很整齐,西装被熨斗熨的平齐c整洁。而一双双皮鞋,也被擦的锃亮。
还有几根领带,颜色很花,叶轩不喜欢。但唐小柔当初说叶轩戴好看,也就狠下心来买了几条。
回忆像一种羁绊,让人无法忘怀!
叶轩将身上短衫c短裤脱掉,当然,那双很没品味的拖鞋,也得脱掉。
他拿起整齐摆放在衣柜中的衣服,在身上,一件一件的试着。
最终,叶轩挑选一件黑色西装,还有一条银白色的领带,以及,一双黑色的皮鞋。
他是去参加葬礼,不是婚礼,穿的喜庆,是犯忌讳的。
选好衣服后,叶轩弄了一点‘折叠水’,拿出喷雾头,喷在银霜白发上。叶轩头发很长,已经披肩了,这半年来,他从未剪过头发。他拿起一把梳子,过去唐小柔常用的梳子,将头发银霜白发梳了梳,直到头发很整洁,叶轩才将梳子放在桌子上。
这是叶轩第一次打理他自己。
嗯,第一次。
叶轩不在乎形象,这因为,叶轩觉得,人活着,应该看气质。穿衣,改变的不过是外在,改变不了内在,更加改变不了气质。
叶轩自信,他的气质,足以碾压大半个江北。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毕竟,叶轩有着很强大的男人气魄,普通市井小民,根本不可能拥有叶轩这种气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