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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或许挫折根本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也不得而知,万事开头,难的终究是对陌路的不确定,一旦跟上了节奏,一路上就能走得风生水起,令人完全没有了当初尚未开始的那种无情遐想。

    不畏难的精神是对待万事开头难的巨力法宝,而坚定的信念和勤奋的动作,是走向从开始到成功的必经之路。

    2014年3月

    行使在人间的沼泽,唯有法律,最为珍贵,纵使天地都要废去,唯独它,法律,不可废止。

    法律的精神,超越人权之上,任何人都不得藐视法律,任何权利,都不得干涉法律的执行。

    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条思想,全方位的贯穿在整个法律之上,不仅资本主义严格的遵守这条戒令,任何其它的社会都要抱定这条准则。

    法律的规则,意在体现公民的利益,若公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法律的条文需被更改。

    权力的存活,只在保证法律公正的实行,安定的秩序是权利存在的根本,而法律,是秩序井然的手段,这手段,就是精神得以发光的力道。

    自由不能超过法律,法律就是自由,法律不能超过法律,法律等同于自由,自由就是法律,任何人所要的自由一旦违反法律的精神,这自由就要被限制,没有无法律的自由,更没有无自由的法律,否则,将要做出改变。

    立法者有制定法律的权力,这权力是神圣而具有威严性,任何机构都要充分的配合。

    法律条文的被制定,立法者不可随性而为,要充分的作出调研,在立法之前,选取公民的代表,倾听各领域的心意,充分的权衡,以制定完善而具有可行性并最终利于社会长久发展的法律。

    法律既已被定,便不能朝令夕改,除非部分已经滞后,否则坚定的规定下去。

    在法律条文已制定的情况下,适时的向公众宣读法律,以使大部分的公民都透析法律,若法律不被知,公民的遵守恐有诘难。

    执法者是法律被施行的中间人,执法者必定刚正不阿,公正公平,以使法律被完善的贯彻。无论何种阶级,无论地位怎样,公民适有法律的权利,一律平等。

    不可谋私而为,执法者更不可睁着一只眼睛而闭着一只眼睛,以放任法律如同儿戏。

    执法机构可以强制执行,在遇到实在触犯法律的底线而又无法决定如何进行之时,执法机构可以强制执行。

    司法机构需被监督,下从法律受用的主体,上到权力实行的机构,外到舆论议论的媒体,都要对司法的腐败进行打击。

    若对公民规范,自身必定深受规范,否则法律的精神将被严重亵渎。

    公民的行为,完全活动在法律之下,法律规定什么能做,就做这个,法律规定什么不能做,连思想也不要想,完完全全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来,遵守法律就是遵守真理,若要和谐,必定遵守法律。

    公民决不可偷钻法律空白,更不可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不可眼红罪恶之人逍遥法外,你的职责,就是保护法律的权威,公民安守法律,就是保护法律的权威。

    公民若是高度具备法律精神的意念,那么法律的条文对他而言就是死的,而只有当法律的条文死了,法律的作用才真正能得到体现。

    2014年3月

    失去的太多,得到的太少

    人的一生真的好短暂,这百年如白驹过隙一般的年岁,飞快的让人来不及蹉跎,就从眼底走过。

    多少屈辱被无端的横加,太多的挫折没有预谋的去了又来。很多次,希望隐约的好像就在眼前,但接后的失望却像拿着刀的强盗一样闯入命里。

    人的一生,确实是很劳累,谁能一帆风顺的没有障碍的走过这一生的光阴年华,任何事情都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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