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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仿佛有灵一般,化为了灰烬随风飘散。一代神僧终于圆满解脱。缘起缘灭,花开花落,终于归于平静。《诛仙》确实是一部奇书,放在现在的华夏可以称之为奇幻武侠,放在欧美恐怕就叫魔幻小说了。《诛仙》之于中国文学,堪比《魔戒》之于欧美文学,在所处的时代都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山峰。

    《诛仙》一书波澜壮阔、气象万千,单以气势恢宏、构思巧妙,“笼天地于行内,措万物于笔端”。书中字里行间的幽默不时令人捧腹,让人充分享受到阅读的快感。当然,最令人称道的还是其对“情”的描写,亲情、友情,还有爱情,浓墨重彩,挥洒自如。然而情之为物又是何等伤人至深,凡动情者皆如中情花之毒,无法自拔。抛开所有的虚幻时空,《诛仙》讲的只是一个平凡少年的成长过程,然而我们从中看到的却是自己的影子:曾经的懵懂无知,曾经的孤独惆怅,曾经爱人而不为人所爱,曾经飞蛾扑火近乎疯狂,曾经以为被全世界所遗弃,曾经对天发誓要杀出个希望……是的,这就是林忆喜欢《诛仙》的理由。《诛仙》里的世界已经把林忆吸引住了,林忆已经不能自控的陷在张小凡那萧索的身影和那双充满哀怨的眼神里,更为他的悲惨命运唏嘘不已。这个顽强得有些不可思议的男子是那么的轻易的就抓住了林忆的心,让林忆在他的喜怒哀乐里沉沦、沉沦。恍然间,林忆看到了他在和兽神微笑,他们的笑容胜过世间的一切。

    很多时候,林忆真的期望,让这些美好的瞬间定格,想用瞬间来收藏住那个永恒。可是有些东西人们永远也抓不住。萧大侠抓不住,张小凡也抓不住。那红衣飘飘的美丽笑容、那白衣包裹的绝美身影、那水绿衣衫映着的温暖脸庞,小凡他一样也抓不住。一切都不如人意,一切又都是上天注定,凡人还能有怎样的心情去和上天抗争。在天地自然面前,人们是如此渺小而又卑微,那些柔弱的感情能经得住什么诡异的考验和非人的折磨呢!只是悲哀会一直都留在那里,在那个叫着心灵的地方,永远挥之不去。

    不过张小凡比兽神要好,最起码有个白衣飘飘的绝世美女爱慕他,还有个水绿衣衫的娇俏女子愿意为他而死。然而一切就在这绿衣女子为他牺牲这一刻开始改变。这个本是正道中人的平凡男子,没有绝对英俊的脸庞,没有摄人心魄的潇洒,他的所有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凡。只是在这平凡中自有一股坚韧支撑这个平凡的躯体,在他的脸上有着淡淡的忧伤,他的顽强便来自这坚韧和忧伤。在那个叫碧瑶的绿衣女子为他档去那致命的一剑时,张小凡已经没有回头的选择了,他遁入了魔道,为正道中人所不齿。

    其实这个世间那有什么正道邪道,就像张小凡说的,错的不是那些邪恶的法宝,而是人心,一切都是由人心来决定的。林忆不知道作者在写出这句话的时候,心灵有没有受到震动,总之,那一刻林忆被感动了。所有的外力都不是人们退缩的理由和借口,正邪仅在一念之间。你看得到,我也看得到。只是人们每一个人都愿意被古老传统的东西所骗,以为历史悠久的便是对的,便顶礼膜拜,多傻。小凡的一句:“什么正道?什么正义?你们从来都是骗我。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一切不过都是谎言。正义之中的道玄也会祭起诛仙剑,宁可错杀不可放过。这就是正义,人们曾经多傻的信奉着这同样无力的正义呢?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类还是过于渺小和卑微、无力了。在种种天灾人祸面前,人们不过是一群可怜虫而已,除了受死,反抗已毫无意义。连上天都不能容忍绝世人物的出现,于是天刑出现了,是对付张小凡来的。在萧大哥散文风格的柔美笔锋下,那个叫张小凡的男人却实在太过悲惨,他们的爱情都太极端。狠狠的爱,然后悠悠的恨,没有希望,也看不到尽头。唯有那冰冷身体冒出的一缕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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