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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旅店的证明了”,雷鹰停了停才道:“毕竟说自己一早就离开了旅店,去拜访汤梦生,然后发觉他不在家里,并且有异常,然后赶去报案,这情况可是杨起平自己说的,谁都无法保证是真是假。”

    “你先等一等”,慕千成踱了两步,“如果真是这样,那杨起平是有不在旅店的证明。你不要忘了,可有人证明他去找过汤梦生。”

    雷鹰也立刻想起是谁了,“你说的是住在汤梦生隔壁的小妮子,那个叫唐倩的女作家。”

    “是的,她不是说杨起平在汤梦生的家门口大吼大叫,引得她也偷偷察看了一下。那就是杨起平在被你们扣留之前,肯定有去过汤家的证明?”

    雷鹰以手指代笔,在小本子上看来是比划起什么,慕千成也想听听他还有什么意见,所以也不出声打扰。

    看来雷鹰是在盘算,这杨起平的行动时间,他开口就道:“从时间上来说,这杨起平是有可能把某样东西搬到自己的房里,然后再赶到汤家的。那个服务生也说不准具体是八点多看见的,我们假设是八点的早段时间,那他把尸体搬进房里,再塞到床底下,那也用不到五分钟。然后从这里赶到汤梦生租用的公寓,就算走路最多就是半个小时,他到达汤家,约莫就是九点左右,然后在假装叫门,给附近的人留下印象后,他就赶到巡捕房,那大约也就是十点左右。自然汤梦生家里的假象,都是他之前抓走汤梦生时,就留下的。这就一切都说得通,而且合情合理。”

    慕千成等雷鹰说完,而且好像回味完自己的心思慎密后才道:“从时间上来说,看似可以办到。但我就是不解,以探长的经验看来,这杨起平去报案是为了什么,难道他忘了尸体可是藏在自己的落脚点?

    “这个问题,我考虑过很久了,他这才是高明之举。好个以退为进,他不清楚珠宝店的窃案发生后,我们是否会立刻就追查到汤梦生的身上。毕竟汤梦生曾经到访过珠宝店,而且在店长的允许下了解了珠宝店的防盗设置,若店长想起这事,我们必定会追查到汤梦生,进而就会发现他来自南洋的合作者。所以杨起平先来报案,目的就是让我们不要怀疑他,我们若不怀疑他,又怎会来搜查他的住处,这尸体自然就不会被发现。”

    雷鹰的解释确实够巧妙,只不过在慕千成眼中,这说法却是不堪一击的,“这倒真是怪了,杨起平敢这么做,是因为以为我们不会来这里搜查。既然这样,那他干嘛要伪造出,汤梦生死前曾长时间被藏在这房间的衣柜里,这种伪造,明显是为我们追查到这里时,可以发现汤梦生本就在这所设计的。”

    雷鹰迟疑了一下,“现在可没证据说衣柜里的微小血迹就是伪造的,说不定汤梦生真的一直被囚禁在这,然后就被杀害了。”

    慕千成笑了笑,虽然兜兜转转的,或者雷鹰自己都已经觉得有些牵强,都总算还能自圆其说,而且这牵强的事,谁也不能确定犯人就一定不会做出来,但慕千成立刻又提出了新的质疑,“那既然汤梦生一直在这房间里,后来直接就被杀害了。那服务生当天八点多时,看到像是杨起平的人,背着一个大袋子又是怎么回事?那应该是搬尸体啊。”

    “那只能说袋子里的不是尸体,况且扛着一个尸体那么沉的东西,要穿过大堂,上两层楼梯,多半会被发现”,雷鹰可是绞尽脑汁了,但看来什么好点子也确实在他头脑里冒了头,“对了,是抢来的珠宝。若杨起平就是窃贼的话,那他午夜三四点时,潜入珠宝店盗窃,却很谨慎地躲藏着,直到早上才回到旅店。毕竟在午夜时分回来,可是会更引人注意。”

    慕千成点了点头,“若袋子里的是金银珠宝,倒勉强还能说得过去。不过要先确认一下,被盗走的金银珠宝和保险柜里的东西,若装到袋子中,大约会有多大体积,毕竟那些东西不是越大越贵重的,如果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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