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住的地方大约有半小时的路程。这间酒楼开了已有十多年,生意既不太好,也不算差,也说不清楚它究竟是中餐馆,还是西餐厅。这并不奇怪,虽然是在上海,但单纯地吃西餐,中国人还是不太习惯,但若不带上一点西式菜肴,又好像不够高档了。
菜已上,已从热变凉,慕千成已等了很久很久。
他看了好几次怀表,不过他愿意等,为了老朋友别说几个小时,就算等几天他也不会觉得是浪费。想想他们老远前来,误点也很正常。
墙上挂钟敲响四下。
餐馆已近无人,伙计在厨房里忙活着,若非慕千成是常客,估计早就被请离开了。
他又掏出了那封信在看。在他印象中,这位化学狂人向来守时,他守时的本事就像做实验一样精确,为何今天是个例外?
他把信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不自觉开始了他字斟句酌的习惯。
不对啊,这封信有点奇怪。
他万里前来,正常说应该会让我去码头接他,退而求其次,也应该让我留在家里等,怎会专门约我来东轩楼?
再说,君望离开中国已有十年,沧海变迁,别说一间酒楼,就是北洋军阀都消失了,他又怎会知道东轩楼还在?
假设陈君望没有考虑这么细,以为东轩楼仍在,但他又怎能准确说出菜名?没记错的话这菜谱才用了半年。
除非他早在上海!
再看看面前的菜,他突然懂了。
他喝了一大口早就冷了山药苹果汤,知道自己上当了。
这四样菜名,第一样取首字,第二样取第二个字,如此类推,组成的词语不正是:尼药丸蛋”——你要完蛋! <”,如此类推,苹果则是“apple”,饭是“rice”,蛋是“egg”。把首字母抽出来可以组成新词,“care”。
当心!
这是多么简单幼稚的暗语啊,自己居然没有看出来。他结了帐,快步走到柜台,向掌柜借打了个电话,然后快步出了门。
五点,已近黄昏。
红日落在上海市区方格似的路上,虽然不及曼哈顿的落日有名,却也别有一番景致。
路上已是车水马龙,正是一天最繁忙的时候。菜贩子赶着收拾回家,为数不多的学校已经放学,孩子正在路上留恋,就连政府门前的公车也不见了,不知驶向了哪位名媛的香闺。
但巡捕房的车还是格外地显眼,两辆警车疾驶而过,直扑向靠近法租界的那栋三层白色洋房。
车停了,涌下十多位精干的巡警,他们手上还拿着枪。周遭的人都在躲,估计是要抓什么重犯吧。
一位巡警把车的后座门打开,一位高大的警官走了下来。他的警服远比其他人的笔直,上面的徽标熠熠生辉,他把警帽压得很低,别人只能看到他大大的鹰钩鼻子,和满嘴的络腮胡须。
他从不轻易露出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睛能够给人巨大的压力,就像是一眼就能看穿别人的心。
巡捕房的人都说,他的一双眼睛,有时候比刑具还厉害,可惜他快退休了。
这附近没有人不认识他的,巡捕房的骄子,雷鹰。
他都出动了,抓得必是重犯!
他一挥手,十多名警员已包围了慕千成的洋楼。沈阿姨出门买菜了,但家中居然还有人,他就坐在慕千成最喜欢的白色沙发上,抽着慕千成最喜欢的雪茄。
这人穿着一套洁净的灰色西装,没有系领带,翘着二郎腿,还不时随手翻弄慕千成书架上的书。
他手中的书页已经泛黄,薄得就像是饼干,若非经过特殊处理,一碰就碎了。
他笑道:“居然把宋代的书就这样扔在架子上,看来我们真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