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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重华在这个夜里睡得很安稳。[]

    虽然说这个晚上过去,某人就要离开他身边,不过恰恰是这样,才解除了他的某种危机。

    这样对他来说再好不过。

    恰似一场好梦,他总要醒来走回原来的轨道,不可沉沦。

    他醒来的时候,他的小朋友难得地也起了个大早——平时都是叶重华起床,这人还在呼呼大睡,这回叶重华起来,却见深渊已经把行李收拾好,自己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电视节目似乎很无聊,深渊没看几眼就又换了一个台,就这样反复换下去很快又是一个循环。

    但是就算是这样无聊的电视节目也没有让他意识到叶重华的存在,直到叶重华出声说“早啊”,他才肯转过头来,他的眼光在叶重华脸上凝了一凝,然后慢吞吞应了一声“早”,又很快地盯着电视节目了,这回他倒是不换台了,看得十分专注的样子。

    叶重华刚起床,脑子也不甚清醒,他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地想着,现在的年轻人爱好真奇特。

    那可是专门骗妹子的什么鬼丰胸鞋的电视广告啊。

    叶重华洗漱出来,深渊终于没有再看什么“专注丰胸三十年”之类的东西了,他一手掀起窗帘,看着窗外。

    叶重华顺着他目光看过去,绿树草野,阳光清浅,有卖豆浆的大爷在微弱的晨光下骑着车慢吞吞地走过。

    他似乎看出了神,阳光与他擦身而过,把他的长睫毛和短发照得毛绒绒的,给他平时看起来十分黑的眼睛染上了琥珀的色泽。

    叶重华抿抿唇,作出一个微笑,最终还是没有走过去,只是问道:“深渊,你什么时候要走?”

    深渊终于回过神来,他转头看着叶重华,阳光下他的眼睛像琥珀一样,有温暖又疏离的颜色,他呆了一呆,答道:“现在。”

    “那么急?”叶重华扬扬眉,但是或者其实并不觉得意外,他笑了笑,“带你去吃早餐,然后我送你过去。”

    然后就是,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叶重华回到家的时候,以为送走深渊后,自己怎么都应该是如释重负的,可是深渊一走,他渐渐开始觉得心里被填充了湿润的棉花,那些棉花越长越多,越来越沉重,使得他每一次呼吸都潮湿又绵长。

    那些棉花上,沾满的液体,大概名字叫“惆怅”吧。

    叶重华坐在沙发上,他的家里仿佛还残留着他人的气息,清新又蓬勃。那个人曾经也这样坐在沙发上,看着百无聊赖地换着台;或者在某天夜里一起吸溜着方便面,等待着球赛开始;或者是瘫在沙发上像小狗一样,露着肚皮撒娇打滚,然后自己笑着砸了个包子过去;再或者是全神贯注看着游戏屏幕,最后不知不觉靠在他肩头像是要睡着

    叶重华再看不下电视,转过头去。

    他的目光突然碰触到的是他的房间。平日立着两个电脑的地方如今只剩一个在孤独又冰冷地伫立着,再也没有人趴在电脑前一只手还十分无聊地点着键盘,也没有人千方百计想要和他换个鼠标耍,没有人与他一起玩着游戏,时不时看着对方的屏幕说笑。

    没有人笨手笨脚却想着花样百出地给他做菜,等他回来。

    这里也只剩他一个人。

    叶重华知道他不应该想太多——现在这样,才算是他生活的常态。深渊是他生活中的意外来客,不经意就搅乱一池春水,但是他必定要离去,这池水也必然会平静下去。

    深渊这一周肯定是有事不在线,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他很庆幸。

    这给了他绝好的冷却期,他希望能够冷静下来,不再动一些不该动的心思,也不必想一些不该想的事情。

    或许这样的想法太过天真,但是面对感情,没有几个人,能忍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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