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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一一ti)。”

    此时,站在红地毯旁的工作人员打开了加长轿车的车门,陆恪没有犹豫也没有迟疑,离开了自己的座位,双脚就踩在了地毯之上,略显松软的地毯让双脚深陷了下去,似乎重心微微有些不稳,陆恪在原地踩了踩,确保自己站稳了脚跟,这种脚踏实地的感觉让人心安。

    但紧接着,铺天盖地的银色闪光灯如同尼加拉瓜大瀑布一般倾泻下来,那闪耀而刺眼的光瀑源源不断地冲击过来,瞬间挤满了瞳孔深处的每一个角落,突然之间视线就陷入了一片黑暗,所有的视野都彻底消失,只剩下无边无际的黑暗,就好像失明了一般。

    一个个闪烁的光斑在天鹅绒般的黑暗之中快速移动着,没有任何意义,却只是让眼睛开始变得刺痛起来。

    现在陆恪终于明白为什么艺人们都喜欢佩戴墨镜了,有时候可能是为了装酷,但有时候的确是为了保护眼睛。

    这不是陆恪第一次面对超大数量的新闻媒体,之前在斯台普斯球场的劳力士签约新闻发布会之上,他就曾经体验过一次,但那一次的规模和今天比较起来,似乎也不是一个档次的,现在陆恪只觉得全世界都充斥着闪光灯,就连皮肤表面都开始微微发烫起来。

    他几乎就要无法睁开眼睛。

    那如同繁星点点的光斑渐渐变得清晰起来,在黑暗之中勾勒出一个个脑袋的轮廓,最后闪光灯如同潮水一般退去之后,眼前的人山人海就显露出来,似乎看不到边际和高度,如同浪潮般将自己吞没,恍惚之间可以看到成千上万的身影将红地毯的两侧拥挤得水泄不通。

    这就是娱乐圈的威严吗?

    陆恪站在原地停顿了片刻,而后就朝前迈开了脚步。

    这不是他的球场或者训练场,在这里,他就是一个无名小卒,应该没有人认识他,他也没有期待着有人认识他,反正红地毯之上来来往往全部都是人群,但所有视线都将集中在少数几位顶尖巨星或者人气偶像身上。

    他所需要做的,就是走完红地毯,进入主会场,然后开始享受这场时尚秀。

    但出人意料的是,人群之中传来了一声呼喊,“斑比!看这儿!”

    有人呼唤自己的外号,陆恪条件反射地就转头看了过去,闪光灯就再次明亮起来,如同泄洪般地扑面而来,紧接着耳边就激荡着一片此起彼伏的呼唤声,“斑比!”“嘿,陆恪!”“天行者,陆恪一天行者!”

    陆恪没有掩饰自己惊讶的表情,完全没有预料到,在时尚场合居然也有人能够认出自己,他还以为自己就是今晚数不胜数的普通观众之一而已,但现在,长枪短炮开始瞄准了自己,所以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

    “斑比,今天赢得漂亮!”

    “斑比,欢迎来到大苹果!”

    “斑比,你觉得今晚的时装秀如何?”

    “斑比,站在这里感觉如何?”

    “斑比,嘿,斑比!看这儿!这儿!”

    四面八方蜂拥过来的好奇和探究在持续不断地涌动着,现在莱赫所说的那些话语渐渐变得真实起来了:社交网络之上的那些关注和人气,现在全部都在现实生活里发生了,他可以感受到那些热度c那些呼喊c那些拥挤,一切都无比真实。

    当猎人发现猎物的时候,他们会嗅着鼻子亦步亦趋地跟踪上前;当记者发现鲜肉的时候,他们也会如此。

    这是陆恪第一次出现在娱乐圈的相关场合。离开了橄榄球的球场和训练场,来到了一个更加广阔也更加闪耀的舞台,记者们就如同发现了鲜肉的鬣狗一般,集体冲刺了过来,越来越多c越来越多,最后超过一半的记者们都将自己的镜头瞄准了陆恪。

    这绝对是全场宠儿的待遇!

    万众瞩目,沐浴在炙热而汹涌的注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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