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了啊,不就是你处心积虑费尽心机地留宿过夜,故意跟人家撞了个满怀,又趁机献殷勤地帮人家上药制造亲密接触的机会,但结果什么也没发生么?”
我顿时哑了几秒,心里有些不服气,但是不得不说,任静的目光真是十分犀利。仔细回忆一下,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
我为自己辩护道:“虽然截止目前的确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进展,慢的进展虽然比不上快的进展,但好歹也是进展。”
她却完全不理会我绕口令一样的自说自话,接着说道:“暂且不从道理层面去评价你这样对不对,单从技术层面上来说你就已经错了,穷追猛打不如若即若离,送上门的比不上吃不到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么?”
我想了几秒,伤感地道:“若即若离恐怕不行吧,这种战术不是只适用于对方也对你有点意思的拉锯战中么,可他巴不得我滚得越远越好呢。”
她叹气道:“这就是我要同你说的,如果他真的哪怕有一点点喜欢你,那他肯定受不了你对他若即若离,总会露出些端倪。但如果你是死是活跟他都没什么关系,你再一味追着他跑又有什么意思?你自己想想,你已经有两天没去他家了吧,你不是还跟他说你要每天帮他上药么,但你看他有半点稀罕么,他连半点反应都没有,你觉得他有一星半点的紧张和在乎你么?”
任静的每句话都锐利得像针,她一边说我一边感觉自己在放血,血放多了人就有点虚,人一虚就不太说得出话。她见我沉默那么久,又叹了口气,尤不满足地说道:“我本来不太想告诉你的,但我也不能看你病入膏肓还见死不救,其实我今天见过他。”
我愣了愣:“什么?”
她说:“我爸有个朋友的珠宝店开业,邀请他去剪彩,我爸没空,我就代他去了,顾林昔也去了。”
我反应了片刻,似乎印象中也知道这么一回事。电话那头的声音接着传过来:“当然他不是一个人去的,跟谁去的也不用我说了吧?总之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真是太适合今天婚嫁的主题不过,两个人站一起就是活生生的代言人。这些报纸上网页上都会登的,你要是想自虐,可以去搜来看看。但是我可以再告诉你一个媒体不会登的消息,今天展览完以后,顾林昔把一对祖母绿的翡翠耳坠买下来了,他买的时候我就站在离他不到五米的地方,店员指着林纾蕾问他这是不是送给女朋友,他就笑,又问他是不是求婚礼物,他就淡淡说,‘不算吧,这只是她喜欢的小玩意儿’。我的天,什么叫一掷千金只为博红颜一笑?阿琰,你不知道,那可是整个婚嫁系列里面最贵的一件首饰,是真正的镇店之宝。”
我说:“是么……”
她劝我:“是啊。你看,其实感情就是这样,他要是哪怕有一点喜欢你,不用你追着他跑,他自然会来追你。”
我不说话,她又劝我:“你对他用心良苦,他对你满不在乎,你就开心了吗?趁着自己还没陷太深,还是早点放手吧。”
我闭上了眼睛,她再劝我:“你现在放手,他对你或许还会有些感激,或许以后还会记得你。你如果真的喜欢他,难道你不想他高兴?成全不了两个人,不如成全一个人。”
快乐是可以被分享的,痛苦却只能是叠加的。此时此刻,不论是理智还是情感上,我觉得我都不能再听下去了,否则我就会开始怀疑人生,刚准备挂断电话的时候,任静却又劝了我最后一句,我不得不承认,如果之前的话是利箭,那么这句话简直就像是利箭上还带了剧毒,终于狠狠地,正中了我的心窝。
她说:“阿琰,你就不要再傻了。他一直在你的世界里,你却从来不在他的视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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