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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星期后的周五下午,我下班的时候在公司门口看到陆恒,他坐在车里招手让我过去,然后给了我两张钢琴独奏会的门票。我拿过来瞄了两眼,还是两张贵宾席,主角正是近日电视娱乐新闻里靠顾林昔绯闻女友身份走红的新星钢琴家,林纾蕾。
我打量了一下陆恒那个不怀好意的神色,说:“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让我看见情敌之后知难而退羞愧至死?”
他嘿嘿地道:“怎么会?我是在想,这个独奏会顾林昔铁定会去的,你不是想见到他吗?而且情敌这玩意,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就算顾林昔没去,你看看这女的到底什么样也没损失。”他又摸着胸口一脸真诚:“琰琰,你知道的,我就是希望你高兴,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我忍住了呕吐的*,如果真如他所说,那他就是一个热忱,无私,牺牲自我成就他人的热心青年,且同时还是一个傻逼。不过这一张票的价格差不多等于我半个月工资,不要白不要。毕竟自慈善拍卖之后,我也实在没有机会再见到我想见的人。
我把两张票从他手中接过来:“好,那多谢了,一张我去听,另一张我找个黄牛卖了,卖的钱咱俩一人一半。”
“把我扔下自己去见相好的?你想得倒美!”他一个迅雷不及掩耳又把票从我手中抽回去,“明晚七点半歌剧院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说罢,奥迪R8绝尘而去。
我看着滚滚浓烟的车屁股,有些感慨。
平心而论,陆恒这小子各方面条件都属上乘,长得跟青春电影里头那些又痞气又深情的男主角一模一样,还是个不折不扣的二世祖,别说我这样的大龄剩女,就是丢到一群花季少女里,估计也能马上就被抢得碎尸万段。
只不过他有个致命伤,是个九零后。换言之,是个脑残。
我还记得他跟我告白的那天,原本是想叫我去听一场演唱会,我看了看他发来的那个名为“以青春之名”的宣传网页,告诉他说只有老去的人才会去听这种伤痛的演唱会,而我不想承认我已经老去,并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我没钱,也不想欠他人情。
他没有办法,又说要陪我走路回家,最后的结果是我们在途经的市政公园里停下来,看一群大妈大爷跳广场舞。这个群体看起来比别的广场舞略高级,因为他们是一男一女在跳交谊舞。
夕阳西下的背景中,陆恒在吵闹的广场舞音乐里一脸深沉地对我道:“琰琰,我想跟你说个事情。”
我没太听清,凑近了一点把手放在耳边,“哈?什么?”
他注视着我缓缓地道:“你看这些人,他们可能并不富有,只能茶余饭后来这里娱乐娱乐,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跳得那么投入,看起来又快乐又满足。我想这不光是因为舞蹈给他们带来的,而是到了那个年纪,还能有个老伴愿意每天牵着他们的手陪他们跳一支舞。”
我没太明白,讷讷点了点头。
他又说:“其实……我、我喜欢你,平时老逗你也是因为我喜欢你,我……”说着说着好像有些急了,伸手抓了抓脑袋,“你千万别问我为什么喜欢你,我自己也说不好……可能是因为我有恋母情节吧,觉得你让我特别有安全感……还有,每次我看到她们,就觉得看到了未来的你。”
我看向他手指的另一个方向,那边有一群大妈们扭着大屁股在跳秧歌。
下一秒,我愤怒地抓起手上的包就往他身上砸去。
他这样评价和描述我,我气得简直想要跟他绝交,只是因为他是我们公司董事长的儿子,出于糊口的考虑才只能作罢。
回家以后,我在网上搜了搜林纾蕾的资料,果然跳出明晚她钢琴独奏会的消息,据钢琴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