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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苗窜的老高,房内火光通明,乌墨墨的火把头时不时的爆出一两声木头炸开的声音,像是过年过节小孩子玩的鞭炮声,黑色的细烟笔直的升向空中,迅速与周遭融为一体。地上的影子在火把映射下更是多姿多彩:拉长的c缩短的c叠影的c单个儿的,就是没有动态的,所有的影子都是静止的。

    “嘿嘿,老吴,这小子有点意思,要不归我耍耍?”孙宗武从左臂上掏出一把匕首说道。匕首刃口的倾斜度很长,厚薄适中,每一处有用的地方都是制作得恰到好处,但是却没有任何鎏金镶石的痕迹,即使是最起码的装饰也没有。也就是说,这把匕首不是商品,也不是朋友间的赠品,而是货真价实的杀人利器。

    看着那把朴实无华的匕首,再联想到身边这具尸体连爹妈都认不出来的脸,我猛地哆嗦了一下,退开去几步,想离孙宗武远一些,连连摆手:“不不不,还是换个人吧,我这脸太小了,怕是您老还没玩尽兴呢就没地儿划了。”唯一的入口被人堵了,这跟被包了饺子差不多,我知道光动嘴不动手那是妄想。话音刚落,就被一旁的方乔暗地里狠狠死掐了一把:“你啥意思,这里就我们两个人,换个人不就是我喽?”

    “你确认要换人?”孙宗武戏谑地看着我和方乔道,后面的三个小子和大肚腩均是嘴含笑意望着我,让我心下的不安越来越盛:难不成还有比这毁容更惨的?“还是先看看后面那块‘腊肉’再做决定吧。”孙宗武好心提醒道。

    我和方乔同时扭头,又同时弯下腰捂着嘴巴,勉强把已经呕到嘴边的“粮食”咽回去,比起刚刚的见闻,这点恶心实在算不上什么。又酸又涩的味道充斥着我的口腔,也占据了我的心头:常在地下逛,终于遇上妖孽级变态了。

    哪怕只有短暂的几秒钟,那人的悲惨遭遇还是清晰的反映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甩之不掉。那人的双手反缚着,双脚脚尖向下耷拉着,距离地面仅仅几十公分的距离,头发像海草一样贴附在额头,掩盖了大半张脸,虽然好几天没刮胡子了,但看得出来胡子有经过精心修理,身上的西服一看就价值不菲,够我小饭店一个月的营生,脚上的皮鞋油光锃亮,可惜现在盖上了一层鲜血,手指上带着戒指,胸口挂着美玉——以上这些统统都不是令我终身难忘的原因,有钱人老子见多了,令我们两个大男人折腰催吐的是他的脖子!不管有没有密集恐惧症,无论男女和老少,都会因为他脖子上套着的密密麻麻的牛筋而颤抖,我马上就联想到了之前网上风靡一时的用牛筋爆西瓜的视频。

    “这个创意的来源是泰国的长颈族。”吴乃定镇定自若的声音在我的头皮上方响起。长颈族是泰国c缅甸的一个少数民族,族人以脖子长而为美。孩子从五六岁起,就在脖子上套铜圈,一年套一个铜圈,使脖子拉长,据说最长的脖子可达70厘米。洗澡时,长颈族人只能把稻草塞进铜圈内拉锯般擦洗,至于为什么要套铜圈,至今为止世上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就连长颈族他们自己也说不上来。

    听到吴乃定幽灵般的声音,我猛然起身,想侧身躲开,还没站直脖颈就感到一阵生疼,然后我感到一种腾空的感觉,横着就被摔了出去,毫无还手之力。尼玛,这他妈哪是打手啊,给条枪他妈就是,给颗雷这狗日的敢炸地球啊!我对敌我双方的力量迅速做出了判断——敌我悬殊,唯有跑路。

    “去阎王那儿报到也得讲究个先来后到,可不能插队。”吴乃定慢吞吞的说道,此刻方乔也被扔了过来,区别在于我是脸朝地,脚朝上,他是脚落地,脑袋朝上。

    瞬息搞定我们两个之后,吴乃定慢慢的来到那人的身边,取出一根牛筋用双手缓缓撑大,又慢慢套在那人的脖子上:“当初我去泰国的时候很奇怪那些铜圈里面到底是怎么样的,为此还特意抓了一个长颈族的女人,没想到一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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