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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早在杜威的飞虎骑兵队驶入北京街头以前,道路两旁早已经站满了前来迎接的老百姓,他们拿着美酒佳肴,前来迎接。

    古往今来,人们无不崇拜和敬佩强者,而所谓的喜迎王师,只不过是一句恭维的话,在杜威看来,在种种的威逼利诱之下,来供奉强者还差不多。

    坐在高头大马之上,心凌和语嫣陪伴左右,百战名将杨辉坐镇后军,智多星蒋塞运筹帷幄,这小小的上百人马中,也算是蕴藏了杜威的小半个家底。

    而看着北京街上的百姓热烈欢呼的场景,杜威感觉到有些飘飘然然,不过,杜威虽然感觉到很爽快,却也没有因此而陷入痴迷的状态。

    他知道这种感觉就好似一般,一个人只要尝到过一次,就终身无法戒掉。

    所谓名利,就是千万人的崇拜,你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你是国家的希望,你是人民的救星,多少人为了这几句空话,几句口号,而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杜威不傻,他有着明确的目标,所以,绝对不会再中途因为风景太美,而刹住车的。

    “就在这儿停下吧,接下来的路,我们自己走就好了!”

    “可是少公子,这里距离皇城还有二十里呢,虽然朝野上下对少公子赞叹不已,可是,属下担心还是会有几个心怀不轨的人对少公子不利啊,所以,少公子,属下”

    “住口,我杜威久经沙场,岂是这样的鼠辈,心凌,语嫣,蒋塞,杨辉,你们四人随我一同近殿,其他人等留在此地,对了,我军向来军纪严明,如有人敢骚扰百姓者,我定斩不饶!”

    “是,我等谨遵少公子军令!”

    杜威的军队入城之后,对老百姓秋毫无犯,连买个东西都不带讲价的(虽然是不差钱),由此便得到了城中百姓的一致好评。

    “奉旨,招杜威等将入宫听旨!入殿之前,可带军械!”

    “臣,杜威接旨!”

    (看到这,也许有读者会问,为什么不写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如果你这么说我只能够说你被清宫剧误导了,因为这种诏书只有每逢国家大事的时候才有,比如每三年一次的科举和皇帝登基等国家大事的时候,要是宫里的大事小情,小到妃子做衣服这类的小事都要搞的这样兴师动众,那还成何体统呢?

    所以,一般来说大臣进殿这样的事情,就写奉旨就可以了。)

    随着一老太监让人惊起一身鸡皮疙瘩的大吼,杜威等四人便迈着正步,无比得瑟,无比威武的走在了皇宫大殿的通道中。

    自古以来,是人都有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的心理,作为丝中的丝,杜威第一次享受到了这种高级待遇,内心的感觉就是一个字——别提多爽了。

    杜威不由的感叹道,这古代人真会玩啊,这皇上宫里走的道都不一样,虽然在现代过上了小康生活的杜威没少到北京去玩,也曾经到过故宫里转悠,可是那人山人海,你混入其中根本就找不到北,那种中国式的旅游,会让你觉得,你根本就不是在玩,简直就是在锻炼,你每一分每一秒,都要高昂着头颅,否则的话,吸到嘴里的空气都是带南北混合气息的。

    可现在,杜威看到的却是真正的警备森严,装饰华丽的皇宫,在这里不管是驻守的兵士,还是行走的官员,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井然有序,每一步该怎么走都十分注意,外人一看,就觉得这宫里的事情讲究,光是衣着打扮和走路姿势,都足够说一箩筐的。

    但杜威可不是外人,他现在已经彻底的和杜威的身体融合,而杜威自打很小中了武状元之后,就在太子的身边当侍卫长,这一当就是好多年,所以,对宫里的规矩,杜威早已经耳熟能详了,而语嫣和心凌的过去,一个是大家闺秀,一个是自小受到过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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