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喜欢什么样的人,自然是喜欢拿一个人的工资干两个人活的人。乐一文一不过,老板虽然喜欢这种人,但老板却未必会重用这种人,而当一个人能够为老板创造巨大的收益,让老板变成经理,经理变成富豪的时候,就算是这人要拿一百个人的工资老板也心甘情愿,因为这种人对于老板来说,他的价值就好似改变命运的机遇一样,一个人一辈子需要的机遇并不多,很多时候,人只需要抓住一次,这一次一辈子就会被彻底的改变了。
当杨辉带着手下两千马匪窜出森林的时候,蒋塞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他觉得杜威手下能够拿得出的将领也就只有王军头和李军头了,如果杨辉在这两个家伙的都健在的情况下被杜威招降,以后在军中是免不了要被穿小鞋的。
所以,这李军头和王军头的人头是不能留的,这两个家伙一死,杜威手下就没有了能将了,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到时候杜威只能够将杨辉作为他的一把利剑好好的佩戴在腰间。
一个人的决心要在什么时候才会变得坚如磐石,那就是在他感觉到非怎么样不可的时候,当杨辉意识到当李军头和王军头人头落地之时,就是他在杜威面前崭露头角之日的时候,杨辉已经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了。
“哼!我杨辉纵横沙场多年,南征北战无数,我手中这把巨阙宝剑下可谓是人头滚滚!但征战沙场五年,却还是混到一个千户的职位,可见我的上司愚蠢至极!现如今一个新的机会摆在我面前,不过轻轻挥舞几次我手中的巨剑就能够改变我的人生!
哈哈哈,有此机会,我何乐而不为呢!”
“唉!有这样的态度就对了,正所谓大丈夫不拘小节,自古以来,千古霸业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我说小兄弟啊,你和我混了这么多年了,我觉得你那都好,就是有一点,心慈手软啊,今天这机会算是送到你面前了,抓住了出人头地,这抓不住的话,那么,就当我什么也没有说吧!”
蒋塞说完,便用手中的鹅毛擅自给自己扇风,而此时正值一月天。
天空中还下着鹅毛大雪,那些身着棉衣重甲的战士们身上还冒着寒气,可是这老头还要一个劲的给自己扇扇子,这b装的,要多受罪就有多受罪啊!
而就在蒋塞装b装的不亦乐乎的时候,森林正前方突然杀出一片人马,因为李军头带来的士兵都是骑兵,且是整个辽东最为精锐的辽东铁骑兵,所以,这些骑兵每人最少都有两匹战马做标配,这数千匹战马在路上奔腾是一副什么样的场景,恐怕只要是见过过春运的人就会知道。
那场面,那景象,用宋丹丹宋老师的话说就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但是,数千战马高速运动的时候,还必须再加上一个词那就是——尘土飞扬!
这场面确实很宏大也很吓人,不过在杨辉和蒋塞看来,这数千骑士只不过是端坐在马上,被包裹在铠甲中的肉块而已,这样的肉块来的再多也不足畏惧,而真正有点意思的就是冲在前头的李军头,那厮身着一身银色铠甲,在太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好不威风。
“对面的匪首可是鸟头山的首领?我告诉你,我乃辽东铁骑战将李军头李送钟(你听这名字短命的人啊就是)是也!今日我举兵上万(够能吹)特来你鸟头山前与你决战,若是识相的话,就让你们的匪首则就地自裁,则我还可以保全你们这些匪寇不死!并留匪首小儿一具全尸!”
显然李军头已经将王军头的死相给忘了,他现在只觉得自己胜券在握,就和之前的王军头是一样一样的,他不停的在马匪面前瞎bb,可就是不带着辽东铁骑兵们继续冲锋陷阵。
也许这个家伙到底还是顾虑鸟头山上的匪首杨辉的,在他看来这人就是一个字——猛!
不过,李军头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