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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筹交错之间,笑语连篇,当两个彼此欣赏的人相聚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够让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场面成为可能,而对于已经成为伯乐与千里马关系的杜威和刘建云,这两坛子女儿红显然是不够的,不过,当两坛子上好的好酒下肚之后,杜威和刘建云以多面泛红光了,他们再喝下去,就不是高谈阔论了,而应该是发酒疯,砸饭馆了。

    因而,在两坛子美酒下肚之后,杜威和刘建云多选择了克制,他们长舒一口气,将目光聚集在了饭桌上面的美味佳肴上,不过,看着这些鲜嫩可口的食物,不管是杜威还是刘建云多没有什么胃口,因为,摆着一桌子菜的本意就不是为了填饱两个人的肚子。

    “前辈,现在我们两个也算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了,不过,我还是不觉得我们吃的尽兴啊,你看这桌子上最大的一盘子菜红烧鲫鱼,你我多还没有动筷子呢!

    莫不是前辈好这口,想要打包回去不成!

    唉!如果前辈真喜欢这道好菜,我可以让我府上的厨师做给你吃,或者将这八仙酒楼的厨子请到我府上去也行,你看怎么样啊?”

    刘建云听闻此言并没有发话,只是拿起筷子,一伸手就将这红烧鲫鱼的鱼肉给搅烂了,而当鲜嫩的鱼肉被筷子刺穿的瞬间,一一幅酱汁四溅的场面立刻惊现眼前,无数葱花姜末也随这四溅的酱汁在空中飞舞,而刘建云的手法倒是极快。

    只见他抬手一挥,手上的筷子就飞也似的夹起一大块鱼肉,紧接着,只见鱼肉被刘建云手中的筷子带动,如同一只云雀般在空中飞舞,待这块鱼肉在空中飞了一个大圈之后,那四处飘散的酱汁和葱花姜末已经全部被粘黏在了这块鱼肉上,而不洒出一滴,由此可见,这刘建云的手法之快之准确了。

    “前辈果然是高手啊!有道是高手在民间,我原以为,前辈只是在工艺方面,手艺了得,可是万万没想到,前辈的手上功夫已经做到了行云流水的程度,连夹一片鱼肉,多如此的引人入胜,晚辈佩服!佩服!”

    当刘建云将一套行云流水般的吃鱼方法展露出来时,杜威是看的眼睛多直了,即便杜威是生于二十世纪的新人类,他也未曾见过如此魔幻的“饮食方式”。

    “唉,哪里!哪里!唯手熟尔,我不过是做木匠活做的太多了,这手上的功夫也比得上一些武林中人了,只是说道武艺修为,我恐怕还不及公子十分之一吧。

    但是,公子你看这红烧鲫鱼虽然色泽鲜明,身体肥硕,看体型真是十倍于我手中的木筷不止,可是即便如此也并没有什么卵用!

    因为,我手中的木筷对于鲫鱼来说,太过尖锐,所以只要我轻轻用力,这红烧鲫鱼也便会皮开肉绽,成为我的腹中食物啊!”

    听闻此言,杜威的耳朵多竖起来了,他知道这世外高人通常脾气多非常古怪。

    他们除了拥有没有遇到知音就做一辈子技术宅的独特癖好之外,还喜欢举列子,且动不动就从身边的事物出发,将对方想知道的道理给说的通俗易懂,入木三分。

    而这老头刚才吃菜喝酒多不墨迹,只是给杜威说了些自己行走江湖的时候,遇到的奇闻趣事,这说道高兴的地方,就伸手拍拍大腿,哈哈一笑。

    可是现在,在品尝这道红烧鲫鱼的时候,却出口成章,活脱脱的用一条鲫鱼和一双木筷子给杜威打了一个比方,解释了一件让目前的杜威非常头痛的事情。

    这红烧鲫鱼在杜威的眼中,如同现在的大明铁骑,虽有雄兵百万,但是战绩却乏善可陈,而这双木筷却是好比满洲的数万以骑术称雄八旗劲旅,在这些八旗劲旅的面前,这大明朝的百万雄兵,不过就是百万身披甲胄的肉球而已,面对八旗劲旅精湛的骑射技艺,根本没有在战场上大显身手的可能。

    所以,这八旗劲旅每到一处,大明铁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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