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有木视作林
水有鱼看作湖
人成双称作伴
天有道才作公
地有容是作母
时光抽丝剥茧会在最好的时候把最美的你交付于你。它改变了你的容颜,改变了你的声音,改变了你的体型,却曾忍心沾染你透彻的灵魂和你包裹禁锢的本质。
既然生活的冰冷浇不息你燃烧的热血,那么你还怎么厚着脸皮自甘堕落。
年前,命运使然。我翻山越岭从光凸凸的山顶到了郁郁葱葱的山下面。那时我不会说普通话。一口浓的让人怀念的质朴乡音。而一次命运使然让我知道了世界上不是所有人只说一种话。也不是所有人都有红脸蛋。也不是所有的老师上课都会打你几十下手板,更可怕的是每天的作业都会有人检查。
尽管充斥所有的惊心动魄,至少还单纯过。何谓单纯,就是你记得开心,不开心的你从来不记得过。
是学生的都知道,不是所有长的高的都是欧巴,还会受人欺负。
他叫冯锋。现在是一名大学生,也是个老司机。他是我的长辈,可儿时谁会计较尊卑。
我记忆里第一次有高大的身影的时候就是他带给我的,我刚转学过去,第一天,那是一个下午,天气好热,我第一次踏进那个让我一生都忘记不了的地方。
进了教室,我蹑手蹑脚的找到角落里坐下,因为还不到下午上课,所以大家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围着我,七嘴八舌的问着我从哪里来,叫什么。可是我说话他们听不懂,所以我就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纸上把我家住哪里也写在纸上。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家到底在哪里就成了我身边的人心里的不解之谜。而我本人有时候也没办法解释的清楚。
那几天现在回想起来也那么清晰,我不是因为胆小而是因为陌生,所以把自己排斥在他们之外,时间久了他们都习惯我是一个异类。只有他会出现在我面前,我学会的第二种语言就是他教我的,这种突如其来的温柔才最窝心。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连上厕所都跟在他后面。
只要重要的我都没舍得忘。
我记得我足足跟了他小半年,吃了他好多雪糕。而让我更加没办法把他跟别人搞混的是他的歌声和他的鼻炎,他的书包里总有用不完的卫生纸。他把我带的可以自己上学放学自己跟别人玩在一起了。
他去了体校。因为他的身高。所以他很幸运,也很不幸,也许多年来受的苦只有他知道,他孤独的时候也像我一样蜷在一起睡。
多年后再相遇时,他成了我极度羡慕的人,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坚持自己喜欢的事,爱学我说话,爱唱歌。但唯一不同于记忆中的他的是他变成了顶梁柱,那么牢靠。甚至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成熟。
也许他不怎么帅,但他足够高,也许他歌唱的不好但他篮球打的好,也许他嘻嘻哈哈,但他火气真的很大。也许他只是年长,但他却不一样的成熟。就如同他酷爱的古玩和吉他一样。
感谢生命里有你这么一个长辈。
也谢谢你让我在迷茫的时候找到一点前进的方向。回家再聚。
我愿意用我所有好换我遍体鳞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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