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楚欢伯出马。
「不遗,你是不是喜欢上了郡主?」酒过三巡之后,楚欢伯端着酒杯,凤眸微眯,望着对面微酷的金不遗。
「怎么可能!」金不遗仰头将杯中的醇酒一口喝下,又斟了一杯。
「咱们可是多年的朋友了,你是什么xìng格的人,我还不了解?」楚欢伯放下酒杯,指了指满室的奇花异草,「你若不喜欢她,还能纵容她如此挥霍?外人都说你小气,可是我知道,对待自己人,尤其是你喜欢的人,你才不会吝惜。我也不相信,你是为了分店要去讨好她,那不是你的为人。所以,别跟我说,你对郡主没什么感觉。」
「可是她……她不会喜欢我的。」金不遗喃喃地说着,哪里还有一点商场上意气风发的样子?
「不遗,你也不要太过于妄自菲薄了。咱们四个人,无忧生来便是大少爷,我和荆冲是靠祖辈传下来的招牌,只有你白手起家,靠自己的能力创立了如今的大同钱庄。说到底,咱们四人中,还是属你最有出息。虽然你出身微寒,可是如今在东雍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纵然咱们商人比不得那些文人墨客,可你也算是富甲一方,郡主真要下嫁于你,也不会委屈了她。日后,你与顾岱王爷翁婿连手,恐怕东炽国半数银钱都要从你的大同钱庄里进出,那时,只怕连皇上都要敬你三分。」对手金不遗,楚欢伯是真心敬佩。
「老酒鬼,你说的是真的?她真的会喜欢我?」金不遗又想起了那日在巷子里的暧昧,「其实,她主动亲过我,还靠在我怀里,我也……」
「天呀……」楚欢伯错愕地差点将酒杯掉在地上,「不遗,你一向精明,怎么遇到感情就如此木讷?郡主分明是喜欢你嘛!」
「真的?会不会有什么误会……」是这样吗?
「人家堂堂女儿家,都能主动示爱,反而你一再犹豫,不遗,再这样下去,你恐怕就要错失良机了。」楚欢伯抬手又给金不遗斟满一杯,「男子汉大丈夫,做事不要犹豫不决,既然喜欢,就要勇敢一点,不迈出第一步,就永远只会停留在原地。」
「叮!」两只酒杯轻轻撞击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月色下,两人相视一笑。
***
淡黄色的月光透过窗纸洒落在白玉地砖上,笑笑拥着被子躺在床上,回想着白日里自己是如何欺负金不遗的。一想到金不遗那皱着眉头的苦瓜脸,笑笑就乐得直在床上打滚。
一直笑得口干舌燥,笑笑才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桌上的银耳莲子糖水,咕噜咕噜地喝了两大口。
说实话,金不遗对她还是不错的,不仅让人安排好她的饮食,还特意每晚都送来糖水给她解镜。
唔,其实他也算是一表人才,如果再大方点,就像现在对她这样,怎么胡花都能忍受,估计会有很多女孩子图在他身边的。
可是不知怎地,一想到金不遗身边美女图绕的样子,笑笑只觉得心里酸酸的,连糖水的味道都淡了许多。
「哼,不喝了。」笑笑将糖水重重地摔在桌上,一头栽倒在锦被之中,可是脑子里却一直胡思乱想,怎么也停不下来。
他也会像亲她一样去亲别的姑娘吗?他也会像那天一样抚摸她们的身子吗?
顷刻间,那日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柔软的舌,灵巧的指,还有那让人脸红心跳的低吟、邪魅放肆的挑逗……
不知不觉开她的手划到了自己的胸前,纤细的手指隔着单薄的寝衣轻轻地揉捏着自己的软绵。
轻柔的低吟从水润的唇瓣中逸出,身子里彷佛燃起了一把火苗,提帖得她五脏六腑都舒服极了。粉嫩的rǔ尖,在手指的揉摸下,己经挺立起来,将白色的寝衣顶出一朵诱人的花蕾。
笑笑只觉得浑身越来越热,灼热的火焰幻化成滚烫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