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洋自然是不愿意放开。留下乔子衿,王洋多少还有一点希望,觉得在开庭之前,有机会说服乔楠,让乔楠放弃继承权。
乔子衿走了的话,那么他跟乔楠之间只剩下打官司这一条路。正像乔子衿刚才说的那样,与其跟乔子衿浪费时间和口水,他完全可以用许诺给乔子衿的好处拿去请一个最强c最厉害的律师团队帮自己打这场官司。以他开给乔子衿的价,是真的不低,请不到团队,但再换一个更厉害的律师,还是可以的。
问题有一点,王洋和乔子衿都非常清楚。王洋许诺乔子衿的五百万或者一千万,那都是事成之后,乔子衿才有可能拿得到手的。换而言之,假如乔子衿失败了,王洋是通过其他办法拿到朱家的一切的,那么王洋许诺的钱跟乔子衿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这笔钱要变成现实,全部基于乔子衿成功的前提之上。乔子衿真要成功的话,朱家的一切就到王洋手上了,王洋再拿五百万到一千万给乔子衿,轻轻松松。
请律师可不是这样的,请越是厉害的律师,那自己要出的价肯定是越高。问题这个高价不是承诺,是实实在在的交易值。不管这场官司能不能赢,王洋都必须拿出这笔钱来给律师的。甚至,为了激励律师帮自己打赢官司,除了约定要给的律师费之外,雇主还可以提出给百百分比的好处。这百分比的好处,才是看律师能不能赢官司而决定给不给的。
这么一比起来,请乔子衿帮忙是最没有风险,也是成本最低的办法了。
假如这一套也可以用在律师的身上,官司赢了才给律师费,如果官司输的话,自己一分钱也不用出的话,王洋表示,他早把全球各国厉害的大状全请回来为自己打官司了。
乔子衿拧开了一瓶水:“这样吧,我不提价,就拿你最初跟我谈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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