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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市作家夏年的签售会上,聚集了众多书迷在这里排队等候。

    夏年是盛夏的笔名,她是这些年深受大家喜爱的新一代青年作家,她的文风细腻如风,温暖人心,看完之后便会产生强烈的共鸣,这也是她如此受欢迎的一个原因吧。

    此时正是秋天最热的时节,签售场馆开了窗以便通风,盛夏看向窗外熟悉的城市,不自觉晃神多看几眼,微风吹过她的发梢,轻轻浮动着额前的碎发,她抚了抚碎发,这座城市的记忆也随之流入她的脑中,那段记忆陪伴了她整个青春时光。

    “嘿,夏年大大,我可是从小都喜欢你的书,快给我签个名吧,祝我早日结婚之类的”

    外界的声音把盛夏拉回了现实中,她定睛一看,竟然是她的初中同学木梓曦,她俩在初中时候关系极好,只是毕业之后见面少了,便没有了之前的亲密。但看到是木梓曦到来,盛夏还是很开心。

    木梓曦悄悄的在她耳边说:“签售结束之后,我请你吃饭。你好久没回来了,我也是很想你呢。”

    “嗯,好结束了我给你打电话,你还是之前的号码没有变吧”

    “没变没变,快给我签,签完我在外面等你。”

    话音刚落,盛夏便在书的扉页上写下:岁月变迁,亦不改我对你祝福。祝你早日结婚,早日进入婚姻的坟墓里。

    走出签售场馆,就看见木梓曦倚在场馆门口。

    “梓曦,多年未见,你还是老样子啊。”盛夏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

    “你也是啊,夏夏,我以为你都不愿意回到这个城市了呢。”

    曾经盛夏的确不愿意再回到这个她成长了十几年的城市了,努力的想要忘记十几年里有关他的一切人与物,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便会喜欢他所在的一座城,而当你想要忘却这个人的时候,即使是听到这个城市的名字,你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想起有关他的一切,想起在你的岁月中他所参与的点点滴滴。其实,哪有那么容易就忘记从前的。

    “毕竟这里有我的青春。”

    “恩,行了行了,不管你想不想回来都已经回来了,今天去我家吧,我给你做饭,你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呢。”木梓曦拉着盛夏就走远了。

    “我怎么不记得你会做饭,初中那次,也是你拉着我去你家说要给我做饭,差点没把厨房给烧了,你那技艺,我可不敢恭维。”盛夏想想还是心有余悸。

    “哼,哪有,人家现在做饭至少能吃好吗,你要不要这么嫌弃。今天你就别进来帮忙了,你等着吃就好。”木梓曦气冲冲的对盛夏说道。

    “好好好,我就看看电视好了。”

    盛夏这次回来签售,谁也没有告诉,毕竟在她们搬家之后,她就更没什么牵挂的了,木梓曦能知道她回来,纯粹是从签售会掌握了她的动态,毕竟当时她吵着嚷着要写小说时候,木梓曦可是最支持的,还说将来出名了一定要给她签名签个百八十本的,其实盛夏心中一直是感动的,正如她在书中写的,总是有些人让你突然的感动,可能是时光尘封了你们相拥的记忆吧。

    但那个人,曾给了她最多感动的那个人,她不知道如今他是否过得好,是否会像她一样偶尔想起她,“顾偲年”盛夏无意识的吐出了这三个字,这个她记忆深处努力想要尘封的名字,却还是在这一刻跳出了心中的层层封印。

    四岁的时候,盛夏还是一个整天宅在家里的小孩子。

    五岁那年,她搬家到了N市的一个大院里,那时候,盛夏白白嫩嫩的,像极了一个洋娃娃般,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可爱极了。她的出现也让大院的孩子们开心极了,因为大院里的男生比较多,突然来了这么一个小姑娘,还挺漂亮了,一群小男孩别提多开心了。其中这群孩子的头,就是顾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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