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下了车窗。
喂,上车!
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开场白才会让她感觉舒服,但这样的三个字却显得有点唐突。那个女孩愣了愣,似乎不敢相信我是在跟她说话,我又向她的方向探了探头,
是我,我想我们认识的。
说出第二句话的时候我也后悔了,或许我应该委婉一点,即便已经知道了她的姓名,也该问问她是不是那个酒吧里的女孩然后再邀请她上车的。可是她并没多犹豫,车门就那样被打开了。
谢谢你。
简简单单三个字后她继续安静着,随即她又补充了一句,可以带我去黎明小区吗?
她的眼睛很大,睫毛也很长,还有那可爱的卧蚕,组合在一起楚楚动人,之前酒吧里的灯光太过昏暗,再加上她一直都是坐着的,我看得并不那么清楚,今天与她就这样面对面,脑海里闪现的只有李白的那一句话“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哦,可以。
黎明小区和我的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来回路程不算堵车也要一个小时,但我还是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你是在“回忆”里面唱歌的那个女孩吧?为了消磨堵在路上的时间,还有那低沉的气氛,我终于组织好了语言先开了口。
嗯,我知道你是那里的客人。她继续低着头,手里不停地发着信息,手机也一直震动个不停。那时我以为我打扰到她了,便安静了下来,余光里的她手指一直在手机上敲个不停。但我还是很欣慰的,因为我们在酒吧真的心照不宣的面对面坐着,也真的彼此心目中都知晓对方。也许是发得太累了,她干脆给对方打了电话,电话并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很简单的就是她在告知对方自己马上就会见到她了,我那么笃定地认为对方是个女人是因为电话里传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前方绿灯,我踩了一脚油门,想缩短一点时间。
你朋友没事吧?
哦,她状态不太好黎若幽抿了抿嘴想继续说下去,但又停住了,她有些戒备地看了我一眼,双手搓着衣角不再说话。我也没继续问下去,一直追问是挺唐突的,对于初次和她交流的我也不太礼貌,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在拥挤的车辆中挤出时间。那天我尽量缩短了路程,走了捷径,可还是花费了四十多分钟的时间。她下车的时候走的很匆忙,甚至对我的道别也是在开了车门以后,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发现她的一个本子落在了车里。
那个本子很厚,大概有一两百页,32开,是适合放在包包里随身携带的那种记事本,黄色的pu封皮干净而又明快,我随手翻了翻,才发现里面零零散散只记了一些备忘,什么几点与谁在哪吃饭啊,什么时间谁的生日啊,而其中一页却特别吸引我的眼球,那一页纸像是无数次被翻开一样,不是接着前面的事情写下的,却像是有意写在了记事本快翻过的三分之二处,“2013。12。31”一整张纸上只写下了这几个数字,很显然这是个日期,而这些数字被黑色油笔一次又一次地圈起来,厚厚的一圈黑色在它们周围铺散开来,四周还有不经意的几个油笔留下的重重的黑点。我也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机,没错,今天是2月26日,离年底还有一段时间。我把本子收了起来,而那几个数字却时常出现,难道那一天是她的生日吗,或者重要的人的生日?
至于我跟她会怎么样,那个时候我还是抱着乐观的态度的。
我算不上花花公子,但是情场高手的名号我还是受得起的。从上学开始,从我懂得男欢女爱开始,我的身边稀稀疏疏地便总会出现一些异性,我不愿意伤害她们便一个个把他们变成了红颜知己,年头多了,我便也成了不少女生的“闺蜜”。我交过几个女朋友,有曾经轰轰烈烈爱过的,也有为了疗伤彼此互相敷衍的,还有图一时快乐都不知道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