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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我走了?”在郝馨翻完了最后一页,郝建平才可怜巴巴的开口问道。

    一直生活在一个强权的母系社会之中,如果他今天不是真的有事儿,他还真想就这样留在家中重温这种久别的温馨,哪怕是被老姐拉去给小娟过生日他也愿意。

    “真写完了?”姚翠兰望着郝馨问道。

    郝馨无奈的点了点头,不可置信的着郝建平。弟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乖了,作业不仅写完了,连她这个高材生都没有从他的作业中找出一点毛病来,一点错都没有,连字都写得工工整整,只是那笔走龙蛇的字迹让她怀疑这是不是弟弟亲笔写出来的。从那字迹中她到了几分自信、几分张扬,如果不是她亲眼着弟弟趴在小桌子上写的,她是绝对不会相信这份作业是弟弟写出来的。

    姚翠兰笑了,儿子真长大了。

    “回去吧,骑我的自行车,明天别太晚回来。”

    十几里路,她倒是不担心儿子的安全,那时节,车祸还只是在电视新闻上到,现实中遇到的少之又少。而且从大洼到郝家窝的那条路又比较偏僻,走一路也不一定会遇到一辆汽车,根本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哎”,郝建平欢天喜地的应了一声,从屋里蹦了出去。

    郝馨从屋子里追了出来,偷偷的塞到他手里一块钱:“拿着,路上口渴了买根冰棍吃。”

    钱是郝馨从自己的伙食费里省出来的,那时节,在学校食堂里吃一天也就是几毛钱的事儿,馒头一毛钱一个,打份素菜的一毛,肉菜才两毛钱,郝馨为了保持身材是很少吃肉菜的,所以也就有了一些闲钱,不过这些闲钱大多数也都塞到了郝建平的嘴里了。

    那年代,冰棍才两毛钱一根,奶油的也不过是五毛钱而已,一块钱可以买上一大堆猪头肉吃个够了。

    “谢谢姐。”郝建平毫不客气的把一块钱塞进了自己的裤兜,推上姚翠兰的二六型自行车走出了院子。

    第二次从郝建平的嘴里听到了谢谢,郝馨感动得一塌糊涂。

    郝建平迫不及待的要赶回郝家窝去,决不是去为了重温对老家的眷恋,更不是为了去和大伯家的哥哥到河里去摸鱼。

    昨天老爸和薛富贵、林莫言三个人的一席夜话,已经让郝建平的头脑慢慢清晰了起来。

    既然回到了这个年代,那么自己就得适应这个年代。适应这个年代,肯定不会是随遇而安,而是要抓住这个年代赋予自己的机遇。他脑子里的大事千千万,香港回归、加入世贸、九一一事件、伊拉克战争、北京奥运会?那离他的生活太远太远,他根本就够不着,也不想去够。他只知道他能摸得到的商机就已经足够他享用一生的了,比现代人多了未来十五年的阅历,他就是先知。

    先知是什么?先知代表的就是无穷无尽的机遇,代表的就是自己已经坐拥了无尽的财富,如果他愿意的话,成为世界首富也不是不可能。

    有钱才是硬道理,当一个人有钱到了一种地步,就算是米国总统见到你也会点头哈腰,远远的跟你摆手喊‘哈喽’。

    郝建平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要走到财富的顶端,让绝大多数的人仰视自己,而这第一步,就是从今天开始。

    十几里路,半个多小时也就到了。

    郝家窝还是他记忆中的郝家窝,十几年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在郝建平的印象中,十几年后的郝家窝只是比现在多出了一些瓦房而已。

    “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

    “只生一个好,男女都是宝”

    村口土墙上的计生宣传标语又把郝建平拉回了这个年代,村口的小卖店也时髦的放了一个大音箱在门口,音箱里正扯着脖子的吼“让我一次爱个够,给你我所有······”,小卖店的门口坐着几个年轻人正在可劲的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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