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光荣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将军,也不懂什么计谋划。之所以能够做到闯军制将军,统领两万人的大军,靠得就是自己的勇猛。如果连起码的勇猛都没有,自己可就什么也没剩下了。今天一大早,他就冲到最前面,自任先锋官。
可他却没想到敌人会有这么多的火枪手,即便知道,估计也没想到这队火枪手与以前遇到的任何一支军队都不一样。
明朝末年的鸟枪威力都不大,有的鸟枪甚至连重甲也射不穿。古代的枪械都由匠户制造,这些匠人的手艺都是世代相传,没有一定的工业标准。加上工匠的地位低微,好象只比妓女高上那么一点点。因此,明朝国营单位的技术工人们丝毫没有所谓的职业道德,一接到任务,能够糊弄过去自然最好不过。也如此,明朝工部出品就完全等同于“山寨”货。更有甚者,有的鸟枪一发热就炸膛,称之为自杀利器也不为过。
这是其一。
其二,鸟枪的威力实在不怎么样,军队在装备之后在训练上也不怎么上心。一上战场,惊慌的士兵还没等敌人进入射程就早早地将手中的弹药给射光了,等到敌人一冲到身前,就变成了一场一边倒的大屠杀。
所以,任光荣一看到对面的敌人一下子派出了一千火枪手打头阵,心中就有些奇怪。要知道,两军对垒,大多先用精锐突袭敌人中军。以达到搅乱敌人阵脚的目的。这个战术用来对付农民军最好不过,农民军动辄几万规模,但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真正能发挥作用地也许就是那几百上千精锐。
任光荣军打头的是他军中的一千主力,为了这次进攻,所有的人都饭饱酒足,士气高涨,只觉得要踏平眼前这区区五千丧家之犬实在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
可今天的情形有些古怪,队伍都冲得这么近了,敌人还是没有开枪。而那些火枪手甚至排着整齐得让人头皮发麻的队形,在腰鼓和尖锐的哨音的指挥下一步一步朝他们逼来。好象惟恐双方不能尽快接触。
等到双方都才冲得足够近时,在看到敌人脸上冷漠的表情时。闯军这才有些发憷。
这个时候,敌人地火枪手手突然停了下来,同时举起步枪。
一刹间,眼前出现一片钢铁的森林。黑洞洞地枪口如同摄魂的旋涡,将他们的魂魄都摄进去了。
任光荣看到,自己的前锋一千人也下意识地停了一下。
敌人火枪手中站着一个高举指挥刀的军官,他猛地将手中的刀劈下:“放!”
眼前出现大片硝烟和跳跃的火花。
灼热的子弹瞬间撕开士兵们身上单薄地棉甲,深深吃进血肉当中。
眼前一排百战勇士惨叫着倒下。漫天都是飞舞的血花。
“什么鸟枪?”,惊呼声瞬间被震耳欲聋的枪声掩盖。任光荣被敌人火枪的威力给吓住了,刚一叫,口中便吸入了大量硝烟,让他差点背过气去。
这一排枪就让他丢了将近一百勇士,而敌人则连汗毛也没少一根。
“将军,快后退,快后退!”亲兵队长大声喊。猛地拉住任光荣的马缰。主将骑在马上,在一大群步兵中醒目异常。敌人的火器射程远,威力大,任光荣站在前面无疑是一个活靶子。
“滚开!”暴怒的任光荣一鞭子抽在亲兵的手上,提气下令:“快,冲上去,同敌人缠在一起。”
火枪装填需要花很长时间,不可否认。敌人火枪地威力是大。可只要一冲上去同他们纠缠在一起,没有弹药的火枪就变成了烧火棍。
听到主将这么一声喊,闯军也都知道这个道理,同时发出一声大喊,踩着同伴的尸体向前猛冲。
这个时候。任光荣看到。敌人的第一排火枪手突然往后一退,从他们后面又冲出来一排火枪。依旧是面无表情地端地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