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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已经连续攻击了两轮,如果没猜错,现在敌人的马度也快不了。方国安心中得意,在河南的明军中,他是少数几个同北方游牧民族战斗过的将领,至少在经验上要比其他人强上许多。

    说起来,战斗一开始,他就开始计算这敌人的冲击时间和速度,现在出击正是时候。

    战争,其实不过是职业军人的一个考场。而经验正是决定考试成绩的重要的砝码,这一次,至少要吃掉敌人一百火枪兵,并且要在瞬间同敌人纠缠在一起,否则距离一旦拉开,自己这可怜的三十人被人家一个冲击只怕就要全丢了。

    正当方国安在心中反复推演着可能出现的任何一个突发事件时,敌人的身形突然在烟雾中出现了。

    “啊,这是什么?”

    一看清敌人的模样,方国安心中一片冰凉。敌人浑身都是厚实铁甲,手中也不是那支已经发烫发红的火枪,而是亮闪闪的弯刀。同先前已经略显疲倦的火枪兵不同,这队人马一个个精气神十足,跨下的马也兴奋地咆哮着。

    四蹄翻动,大片泥土翻卷而起,灰尘比任何一次都呛人。

    这……一定是敌人的总预备队。

    可是,他们没道理在这个时候投入预备队呀!

    还没等方国安做出任何指示,他这三十骑已完全被一片雪亮的刀光吞没了。

    战马怒啸,鲜血飞渐。断肢乱舞。

    方国安全手下的这三十骑全是他地亲兵,每一个人都有是十次以上的肉搏经验。能够在高死亡率的明末战场活下来,已经足够说明问题。这里的每一个人若派出去,至少可以当一个小军官,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方国安一直没舍得放出去。

    这队人马一同敌人接触,就显得悍勇无比。

    交战双方的战斗方式也极度相似,双方刚一接触。没有人躲闪。没有人格挡。没有人呐喊,没有人惨叫。只是同时挥出武器,“轰!”一声,人马交错,生者继续前进,死伤者扑地气绝。

    也因此,这场战斗一开始就显得特别的惨烈和沉闷。双方的交换比是一比一。谁也没吃亏。

    不过,敌人因为占着数量地优势,只一个冲锋就将这一队人马干净彻底地吃掉了。

    满地都是鲜血、尸体和无主地马儿。

    方国安在同敌人骑队对撞地一瞬间提刀一挥,狠狠堪在一个闯军骑兵身上。敌人的冲击速度是如此之快,身下的马匹明显比明军高上一头,浑身都是优美而结实的肌肉,缎子一样的皮毛在奔跑中如同一条巨大的游鱼。看得出来,这样的马匹需要大量粮食喂养。

    被这样地马匹冲击。滋味绝对不好受。加上又被敌人身上的铁甲阻挡,只听得“啪嚓!”一声,方国安手上的长柄眉尖刀齐柄断裂。虎口一疼。低头一看,满手都是鲜血。手上只剩两尺长的一截断柄。

    “老了!”方国安叹息一声,想当初在山西剿灭渡黄河的反贼时,他一口气连杀十人,手都没有软过。先只一个照面,居然有些心跳气喘。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闯军骑士挥舞着马刀冲来,刀快如风,借着马力朝他脖子削去。

    好个方国安,也不惊慌,将身体往后一仰,整个地躺在马背上。

    刀风扑面,断须飞扬。

    这一刀带来的劲风居然将他下颌的胡子割去了一缕。

    双马交错而过,方国安猛地坐起,右手回刺,将那尖锐的刀柄深深插进敌人地后颈。

    后颈脊椎正是人体地中枢神经通路,那人立即失去力气,米口袋一样摔落在地。

    “老林!”一阵悲呼,两个敌人大叫着拔马冲来,一左一右将方国安夹在正中。

    敌人还是标准的劈砍动作,同时一个斜下大回环,这一刀若被砍实,只怕立即就被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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