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2)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我叫谭阳,一个富家公子,老爹是有名的国企老板,老妈是省里的二把手,所以我生来就是一个富二代与官二代的结合体。人也长的不错,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富帅。这时可能会有读者朋友问到:“我的天啊,这主人公那么叼,那还写个毛线?”我想说,朋友,这身份确实不错,可我自己的生活,却是真正苦逼。

    老爸谭百豪从我老妈梁清生下我的第一天起,就决定让我从小学会独立,不像那些个朋友的孩子一样,养成所谓的公子气。于是,在我两岁刚刚学会走路的那一时刻,我就被“保送”到爷爷谭灵山那里,学习生存。

    我爷爷谭灵山是个退伍军人,之前打过挺多的战争,留下一身的伤疤。他老人家经常感慨自己的大难不死,为了记住那些死去的兄弟们,特意在远离市区的一座风水山上建了座灵堂,然后独居在那里,只有我出生后的前几天下过山来看我,不过也是瞅瞅两眼便是离开。

    我小时候,除了上学时间,其余时间都和老爷子待在一起,连父母都很少能见到,除非过节才能聚一聚。可笑的还有,我就在我爸妈住的附近上学他们除了给我数额不错的生活费用,其余就没什么了。

    和老爷子呆的这些年啊,可真是累坏了,每天下学准时坐上顺路的班车到老爷子那里,不是挑水就是洗衣服,早上一大早的就得起床陪着他打太极,空余时间出去打打猎,爬爬山。不过这些对我也是有点益处,就是我的体质比一般人都好,那时才刚刚初三,全身八块腹肌,身高一米七八,惹的不少女孩子羡慕,不过尴尬的是我不会打篮球

    老爷子平生话很少,追求“少说话,多做事”的风格,不过我话特别多,即使没人跟我说话我也能叽叽喳喳一整天。

    好了,说了挺多的话的,大家认为我肯定从老爷子那边学到了听叼的功夫对不对?其实不然!老爷子以前是组举手,和他在一起我得到的最好的提升除了非常优越的忍耐力,还有一身精准的枪法对,打猎学到的。不过谭百豪家大业大,弄几把真枪不是问题。但是当时老爷子不许我碰,让我拿弹弓和仿真枪练习。

    跟你们说,老爷子卧室里藏着一件让我热血澎湃的东西,就是当时他打仗时用的狙击枪!天啊,那把枪是那样的老旧,又是那样的杀气腾腾,它那生锈的身体无不说明了它的岁月桑桑好几次想摸,老爷子都不许我碰。

    嘿嘿,回归正常时间今年我十八岁,咳咳,最近刚刚高考结束,还好从小跟老爷子打那么多太极又练了那么多的心境,所以我脑子不错,考上了国内的知名大学,心里美滋滋

    今天,有一个身穿乞丐服装的老者来找老爷子再院子里谈话,现在我正躲在不远处一簇草丛里偷听呢,嘻嘻,希望没有被发现

    “老谭啊,咱们不年轻了啊”

    “哼,老瘸子,当年要不是老子动作快些,估计你也活不到今天了。”

    “嘿嘿,不聊这些往事。听说了吗,真门寺那个老和尚飞升了。哎呀呀~我还记得的当年那老和尚的拔山拳呢,要不是他,咱们也得全死。”

    老爷子摸了摸小胡子,一脸感慨:“对啊,当初要不是焊魁老和尚,咱们也都见阎王去了。”

    乞丐老头拿起桌上一碗米酒,往嘴巴干了下去,擦了擦嘴巴,说道:“嘿嘿,现在都是什么科技时代了,谁还会去在意那些当年那帮小九九定义的‘超人类’?说多了只会当做迷信处理,哈哈哈”

    “呵呵,”老头子苦闷一笑,“对啊,谁知道当年那军中之王李奎音在那些个神神鬼鬼当中也不过是毛头小儿,不过老子也是吃不过他一记落星掌。要不是后来出任务遇见焊魁老和尚和那头幼年貔貅,我还真不相信世界有那么多神奇的东西。哈哈,说到底还是咱们自个儿太无知啊!什么军中之王,千里眼,都是狗屁。”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